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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张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第1011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赓即明确承办部门,安排专人办理,及时会商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认识

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的工作依据和重要作用,提出了中肯实在、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切实健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机制”“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在律师业务承办整个过程中切实担负起普法义务”等论断。您的建议鞭策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要求,着力补齐我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短板,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提升建设质量,持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利用率和好评度,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规划

一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出统筹规划和制度安排。加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结合实际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促进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平台、中心实现合理布局、集约发展、集群成势。二是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三是强化川渝联动协作。积极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文化集群,重点探索在川渝高竹新区、遂宁-潼南、泸州-内江-荣昌-永川、万州-达州-开州等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内,打造一批地标性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分类建设

一是打造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集群。联合省检察院、教育厅制定《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共建“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龙头,形成涵盖全省96家基地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集群,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法治的认同和尊崇。二是挖掘整理运用红色法治文化阵地。以红色法治文化遗址、遗存等为依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挖掘、整理党领导人民探索推进法治建设的辉煌历史成就,编撰《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一批)》,收录遗址、文献、文物、伟人故居等12项内容,开展线上线下观摩学习,赓续红色血脉,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三是组织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授牌三批次150家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具有良好引导作用和鲜明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为各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树立学习借鉴的样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打造国网四川电力“1+7”企业法治文化示范阵地等具有浓厚行业特色的精品阵地,形成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格局。

(三)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创新发展

一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媒体矩阵。优化“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联动全省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网站等普法矩阵,制作宪法宣传、民法典普法、疫情防控等主题法治公益广告52期,阅读量累计超1.2亿人次。培育“法博士”四川普法品牌,制作播出“法博士”普法微课堂33期,开发“法博士”民法典挂图、融媒体电子书、抖音视频等法治文化产品,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法治文化产品供给。二是丰富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形式。以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有机融合,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惠民力度。依托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统筹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优化法治文化阵地规划布局。支持各市(州)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结合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设置的需求进行综合布局。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整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村(社区)法律之家”,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有效延伸到社区(乡村)、居民院落,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公益“法律超市”。

(二)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工作,启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努力实现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效果评估,引领带动提升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

(三)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发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深化拓展“法律七进”,以已建成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律师等专业力量作用,结合群众的认知水平和现实法治需求,广泛开展以案说法、讲座普法、论坛释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发挥法治文化阵地载体功能,积极承载“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等线下活动,着力搭建更贴民心、更接地气的法治文化活动平台。

(四)突出法治文化阵地融合创新。融合红色文化,推出四川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VR电子地图及宣传手册,开展第二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整理,推动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红色法治文化遗存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革命军事展览馆等阵地。融合传统文化,加强对自贡盐税史陈列馆、“三苏祠”等法治历史遗迹的传承运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融合民族文化,结合涉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和彝区禁毒防艾,支持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诚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四川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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