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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 行政检查事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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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
涉及条文内容 |
行政检查类别 |
是否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
1 |
河道采砂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是 |
2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是 |
3 |
农村饮水安全检查 |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 |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供水建设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村镇供水工作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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