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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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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事项情况表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行政检查类别

是否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第十五条财政监督工作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社会、监控、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

一般检查事项

2

对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备案事项报备情况、执业情况、质量控制制度等情况,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的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实施实质性统一管理的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3

对资产评估协会履职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持设立条件、备案事项报备情况、执业质量情况的检查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包括年度检查和必要的专项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同时向财政部报告:(一)资产评估机构持续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二)办理备案情况;(三)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情况。、第四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对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财政部汇报,重点检查资产评估协会履行以下职责情况:(一)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制定、修改情况;(二)指导会员落实准则情;(三)检查会员执业质量情况;(四)开展会员继续教育、信用档案、风险防范等情况;(五)机构会员年度信息管理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4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5

对财政票据监(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4号

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监(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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