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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5-02-20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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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物局

行政检查事项情况表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行政检查类别

是否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1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检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由管理使用该场所的宗教组织负责依法对其进行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并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2

对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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