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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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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频次上限 行使层级
1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2 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3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4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5 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4/ 省、市、县
  对特殊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  5/ 省、市、县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4/ 省、市、县
6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监督检查  1/
7 对涉嫌专利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1/ 省、市、县
8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9 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2/ 省、市、县
10 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 省、市、县
11 对商标(含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侵权活动场所、有关物品检查 1/ 省、市、县
12 对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13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2/ 省、市、县
14 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15 对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2/ 省、市、县
16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17 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 1/ 省、市、县
18 对二手车流通的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19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检查 1/ 省、市、县
20 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21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2/ 省、市、县
22 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纳入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适用产品目录的生产销售单位) 4/ 省、市、县
23 对棉花、纤维制品、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24 对计量器具及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25 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26 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2/ 省、市、县
27 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28 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29 对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30 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 省、市、县
说明:1.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2.
在确保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监管频次;对食品生产、餐饮活动的监督检查按 照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检查频次上限主要指的是省市场监管局对同一经营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4.
市(州)、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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