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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名称: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制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采购行政执法证制卡服务供应商一名。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在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上有信息收集汇总和提供行政执法证件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方式:采用竞标比选的方式(报名满三家候选服务商,启动比选程序)
六、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七、行政执法证件服务技术规格、服务条件说明(附后)
八、参与报名的证件制作服务商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竞标报价文书交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
联系人:余 翔
电 话:028-86606062
1、服务时间要求: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求采用“分批下单,分批制作,分批交付”的方式,证件制作商接到采购人书面制卡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制作服务并交付采购人。
2、付款方式
证件制作商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所制证件清单、出具发票,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证件制作商支付证件制作费用。
3.交货地点与方式:证件制作商负责将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邮寄费用采取到付的形式)。
4.保密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使用人的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证件制作商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证件制作商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基本技术要求
1、数量:不定量采购,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及证件制作商的单张制卡服务费用,核算具体的数量。
2、材料: PVC材料。
3、卡片尺寸:宽*高:70×100,厚度:0.9mm。
4、印制要求:面印制,字迹清晰,照片面目清晰,眼睛和面部周围不能有阴影,整体效果、亮度适宜,无明显畸变。
5、包装要求:内包装为防水塑封纸盒,外包装为高级硬纸箱。
6、包装方式:按部门分门别类,配套吊绳、塑料外壳,用硬纸箱打包封装。
【二】制卡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人完成对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
1)证件制作商通过业务平台提取、整理人员信息;
2)对信息不符合规范的信息和照片,由证件制作商负责对不符合信息修改、照片修图,或联系办卡人员重新提交。
2、负责完成对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写入卡片的工作;
3、提供经常的技术支持;
4、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证件制作商提供的产品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证件制作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交付后,如果出现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证件制作商负责免费更换为合格产品;但由于采购人使用和保管不当造成损坏,采购人可以要求证件制作商对其进行保修或更换,但采购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派专人负责客户服务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客户需求和服务程序。应主动对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调查,如有反馈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设有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业务咨询和信息反馈,接到采购人需求电话后,48小时内派工程师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