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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四川省律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四川省公证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司法发〔2019〕111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州)司法局初审、厅职能部门审查、厅职改办复核、现场答辩考核、高级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厅职改领导小组审定,蒲杰等30名律师、梁晓红等10名公证员通过2020年全省律师和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26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司法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没有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的不予受理。
厅职改办电话:028—86748790。
四川省司法厅职改办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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