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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全领域拓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发布日期:2019-12-25 信息来源:四川司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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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和该市旌阳区两级司法局、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在2017年7月,率先成立“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于2019年10月,在旌阳区法院建成了全省首家“公证参与诉讼辅助事务中心”,将司法辅助事务从单一的送达延伸至送达、调解、调查取证、保全、执行、综合等全领域,实现了公证全面参与、深度介入司法辅助事务。

截止目前,中心已直接送达法律文书1906件,留置送达7件,形成《送达报告》508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155件,共邮寄各类法律文书1700件,形成各类《调查取证报告》512件,拍卖成交50件,成交金额达3000多万元。两年来,仅送达一项就为法院减少成本费用50%,通过调解减少诉讼案件20%。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破解“送达难”为牵引,开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初步探索。

司法辅助人员为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2017年3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旌阳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就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进行了初步探索,从解决“送达难”开始探索——2017年4月,旌阳区人民法院与旌湖公证处签订了《关于对外文书电话送达进行公证的备忘录》,就诉讼文书专职送达人员工作职责、送达内容、范围、时间予以明确,将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全部委托给公证处实施。

2017年7月,“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在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旌湖公证处派驻2名工作人员常驻旌阳区人民法院,参与该院各类法律文书送达的直接送达和公告送达工作。送达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旌湖公证处做到了德阳市区内2日内完成送达,市区外郊县的3日内完成送达。协同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10000余件法律文书均零失误。引入公证系统破解“送达难”的经验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推广,并入选了“全国法院20个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这一创新举措被四川省高级人民院总结为“旌阳经验”。

二、以解决“执行难”为抓手,推进公证全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实践。

到村委会调查取证

参与诉讼辅助中心服务大厅

参与执行

参与调解家事纠纷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系统和法院系统再次深度探索,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大胆探索,扩大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环节和领域,逐步将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综合等6大板块20余个分项纳入全域参与辅助事务中。

截止目前,中心已直接送达法律文书1906件,留置送达7件,形成《送达报告》508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155件,共邮寄各类法律文书1700件,形成各类《调查取证报告》512件,拍卖成交50件,成交金额达3000多万元。两年来,仅送达一项就为法院减少成本费用50%,通过调解减少诉讼案件20%。

2019年10月,德阳市“公证参与诉讼辅助事务中心”正式成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取得质的突破和量的飞跃,真正实现全域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三、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保障,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高效惠民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条件、内容、程序和工作措施,定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中心顺利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优化中心功能为更高效规范地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旌湖公证处配置公证员3名,公证辅助人员12名常驻旌阳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指导旌湖公证处优化内部组织机构专设司法辅助部,细分为六个小组:送达组、调查取证组、调解组、司法拍卖组、保全组、综合组。

三是深化高效便民为更加高效便民开展司法辅助事务,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就办公场所设置、标志标识进行了规范,区法院诉讼中心一楼,单独设立占地80余平方米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中心,挂公证机构牌子和公证徽章,设置柜台式工位12个,另外调配公务用车4辆、执法记录仪4部,用于保障中心开展工作。通过普法读本、标牌、法治文化产品、微信二维码等方式大力宣传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让群众随身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实现了“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

责任编辑:陈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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