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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看见法治元素、听见法治声音、获得法治服务、受到法治保障—四川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11-16 信息来源:川观新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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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至13日,四川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在广元召开,会议由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主办。“要让乡村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此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四川省加强司法所建设成效,交流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再谋划。

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农业农村系统通力协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主抓、上下联动”的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一盘棋”格局,在法治助力农业全面升级、法治助力农村全面进步、法治助力农民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有差距,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对此,会议指出,要突出“一个转变”、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个融合”、聚焦“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努力形成“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突出“一个转变”:

就是要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将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转变,充分发挥法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发挥“两个作用”:

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积极统筹整合运用好各类法治资源力量,主动融入“五大振兴”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性作用。

强化“三个融合”:

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融合。

聚焦“四个目标”:

就是要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切实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发法治文化产品。要聚焦“听得见法治声音”,紧扣基层群众需求,不断创新服务载体。要聚焦“获得到法治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聚焦“受得到法治保障”,通过多种方式,综合施策,保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保障乡村和谐安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五大行动”:

就是要实施法治保障平安行动,积极构建有部署、有督导、有反馈、有整改的“四有”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机制,依法维护乡村经济社会秩序。要实施法治护航发展行动,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法律支撑。要实施法治惠民服务行动,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优化法律服务水平、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实施法治文化培育行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示范创建。要实施法治基础强化行动,深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治人才建设,加快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努力为提升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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