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广元市司法局 | 【字体: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 分享到: |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工作安排,广元市采取四项措施予以推进:
一、开展集中公示。在目前国家、省统一的信息公示平台系统还未推广前提下,发文组织各市级单位、各县区汇总收集、集中梳理应公示项目资料,集中向社会公示,提前为信息公示平台系统推广应用的奠定基础。
三、开展示范打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改革示范打造,发现问题及时自行整改、规范、完善,并对“三项制度”工作建立平时督查、问题跟踪、情况通报制度。
四、纳入考核体系。组织各单位认真总结开展其工作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概括、提炼工作中取得的创新性、可借鉴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并将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当中。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