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四川司法 | 【字体: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 分享到: |
8月4日,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新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马家分中心分别收到了印有“为民解难、情暖人心” “教育改造春风化雨、真情助矫满腔热忱” 字样的两面锦旗。送来锦旗的是新都区社区矫正对象余某家属。
一位特殊的矫正对象
2020年5月7日上午,新都区社区矫正科接收了一位心事重重、情绪低落、心理焦虑的矫正对象余某(女),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余某在入矫过程中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新都区司法干警的重视。干警积极与其沟通得知,该矫正对象身患子宫肌瘤、乳腺癌等多种重症,家庭困难,女儿刚上初中,丈夫无稳定收入,父母需要照顾赡养。
身心受到双重打击的她,对前途悲观绝望。
一份特殊的矫正方案
针对矫正对象余某的特殊情况,新都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与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马家分中心一起认真研判,为其量身打造了一份特殊的矫正方案。
方案免除了余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公益劳动,允许其可不参加集中学习只参加线上学习。方案明确社区矫正科和社区矫正马家分中心要对余某进行个案跟踪,定期走访;要充分发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区别化教育管理,尽最大努力给予其人文关怀,帮助其克服治疗和生活上的困难,促使其安心矫正、积极抵抗病魔。
一个特殊的善捐倡议
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7月31日,新都区司法局在马家分中心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文化引领、‘四德’夯基、助力新生”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以“'善'知互助、'诚'以立足”为主题,以生动的案例向矫正对象诠释了中华民族在“善”“诚”方面的优良传统,要求他们努力学习,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善、明礼诚信、重塑人生。
在教育活动中,有数名社区矫正对象向新都区司法局领导报告,自发倡议为余某募捐治疗费用。此倡议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响应。近1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捐款,同时新都区司法局领导和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爱心捐赠,共募得爱心捐赠款25430元。
余某家属接到善款时流下了激动泪水,他表示,回去后一定鼓励余某与病魔抗争,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那一面面锦旗不仅代表的是矫正对象家属的感激之情,同时也是司法行政人责任与担当的体现。
近年来,新都区司法局提高站位、拉高标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和道德教育,不断巩固监矫一体化建设和改革试点成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以德矫人、以法治人,防范风险见知于早、抓之于实、求知于解、化之于小,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收得下”“管得住”向“教育好”跨越式发展,为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