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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20-09-08 信息来源:德阳市司法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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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全面深化改革报告(2019)》蓝皮书正式发布。蓝皮书由省委改革办组织编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2019年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其中《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旌阳探索”》《德阳创新”随身+“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入选。

2020年6月8日《德阳“三书模式”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入选《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0)》,今年截止目前,德阳市司法局共有三项改革创新成果得到肯定和推广,这是德阳司法行政人敢闯敢试、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的一个缩影,为做深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拓展改革广度深度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德阳“三书模式”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德阳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手段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落实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要求,创新提出由市司法局搭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协同联动的“三书模式”(律师法律审查意见书及见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实现闲置农房规范良性流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范利用,进而激发乡村活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辟了一条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重要意义

01.

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推动形成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破除农村闲置农房买主难找、程序难跑、合同难起草“三大难”。农交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直接到农户家里提供“一站式”服务。“三书模式”让村民在具体法律关系建立中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障作用,培养了法律思维,增强了法律意识。

02.

精准的专业化服务,有效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提供了简单明了、步骤明确、标准统一的交易办理程序,充分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有效避免因交易引发的法律纠纷。同时,基层组织受“三书模式”启发,充分发挥法治的治本功能,推动乡村形成自律自治、共建共享的共识,引导乡村主动把法治运用贯穿到村规民约制定和乡村民宿管理中,通过依法治理提升乡村游品质,规范行业管理,形成稳固的客流,增加村民收入。

03.

普惠的公益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在闲置农房流转中所享有的律师、公证及农交所“三书模式”服务不承担任何费用。法律服务人员在“三书模式”框架下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紧扣法治乡村建设主题,通过“一宗一讲、一村一题、一人一码”,打破区域限制,服务群众零距离。

目前成果

2018年8月办结全国首例以来,已办结234宗,交易金额4900余万元。该模式现已拓展用于农业投资项目综合服务及农村集体资产处置领域,同时,正积极探索引入到行政执法事务、司法辅助事务、矛盾纠纷化解和企业破产处置等领域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靶向服务质效水平。

德阳创新”随身+“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近年来,德阳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统揽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抢先谋划,先行试点,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出基层“随身+”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构建”四点四级“平台,实现服务范围全覆盖;推广“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实现服务方式全方位;因地制宜做实”三子模式“,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已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愿意用、会用公共法律服务,已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首选。

重要意义

01.

“四级”模式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在全面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上,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普惠为民为出发点,以实体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3+X”功能优化为结合点,建立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工作室、小区(院落)工作点和单元(楼幢)公示牌4500余个,进一步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随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随地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02.

“三能”方式畅通公共法律服务微循环

让群众抬头就能看见家门口张贴的法律顾问信息,举手就能拿到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扫码就能获取相关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信息。在村(社区)普法宣传栏、院落出入口和人口聚集小区(单元)门口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3200余个,设置“法律服务便民箱”“法律服务资料架”1000余个,在标牌、普法读本和法治文化产品上公示中国(四川)法网、丝法通和各类普法微信二维码2万余个,惠及群众300余万人,让群众随时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03.

”三子“模式实现服务群众最后零距离

“有房子用房子”。在市、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备建立接待大厅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大厅,设置“3+X”综合接待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无房子安桌子”。在不具备独立用房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人民调解室等场所,通过摆放固定桌椅和法律服务人员公示桌牌等方式建立分散式服务站(室),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值班,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无桌子挂牌子”。在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和小区(院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要制作统一的“法律顾问公示牌”,组建法律顾问微信群,通过电话和微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目前成果


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经开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撤并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5个,调整优化后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86个,建立区域协同发展、成都农交所德阳分所、退役军人、两狱一所、民营企业等特殊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实现全覆盖。

2019年至今,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100余次,法律咨询服务28000余人次,开展村(社区)普法讲座1950余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50件,接待群众咨询58125人次,受援人30767人次;办理公证63751件、各类鉴定案件7949件、仲裁案件554件;疫情期间开展法律问题“排查走访”活动,实地走访企业100余家,收集法律问题245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327条。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的“旌阳探索”

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德阳市、旌阳区两级司法局、法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2019年10月,在旌阳区法院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协同事项最多最全的“公证参与诉讼辅助事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全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高度认同。

重要意

01.

有助于缓解办案的压力减少纠纷

公证全域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既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证据保全的公证以及债权文书的公证,固定证据,提高审判效率,通过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力缓解民事判决与裁定的执行难问题。

02.

有助于公证业务的改革创新拓展

随着司法行政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减证便民等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公证办证业务范围有了新的变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为公证工作拓展了新渠道,一方面为司法便民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也为公证可持续发展探索出新的领域和模式。

03.

有助于构建完善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在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以及在健全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提升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更大程度上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04.

有助于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能充分发挥公证的司法预防及协助基层治理的功能,借助公证参与调解等方式分流案件,将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纠纷多元化解需求,构建社会法治预防机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实现非诉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将诉前(诉中)矛盾化解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

目前成

此创新做法主要以旌湖公证处在旌阳区人民法院试点为例,目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旌阳区人民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和绵竹市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公证机构参与送达法律文书20558件。两年来,仅送达一项就为法院减少成本费用50%,通过律师调解减少诉讼案件达20%。参与执行调查1667件,标的物挂网拍卖79件,成交金额达人民币1.5亿元;参与辅助调解民事案件85件。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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