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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21-01-08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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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千万要注意哈,带狗狗出门要拴绳子,坐电梯要戴嘴套,及时清除粪便,不然要挨罚款哟。”2020年11月1日,泸州市出台的第七部地方性法规——《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生效。近两个月来,曾一度困扰泸州市民的诸多不文明行为,开始有所改观。

这是泸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一个缩影。2016年,为实现“2020年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治政府”的“十三五”规划目标,泸州市委市政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44项重点任务、量化115项主要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2020年7月,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名单出炉,泸州市成为我省唯一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依法治理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

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泸州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营造了全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16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76次,学习法律法规160件。

2018年,泸州市印发《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的通知》并专门开发“泸州市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全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凡未参加任前考法、成绩不合格或失效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3422名干部参考,合格率达88.63%。

此外,泸州市创新出台《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将依法治理履职情况作为干部管理任用依据;制定《市区县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每年听取区县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压紧压实法治责任;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近年来,泸州市致力于将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先后出台极具地方特色的7部法规和3部规章。其中,《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旨在保护和弘扬白酒文化的地方性法规;《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是全省首部城区山体整体性保护条例。

三方会审 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泸州市建立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

泸州市狠抓重大决策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机制,严把决策法治“关口”,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委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对市委重大决策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三方会审以严格纪律规矩红线、守住法律法规底线、经得起监督检验为目标,将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招商等12类决策事项纳入审查范畴,实现“三重一大”事项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提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重大事项45件,市审计局审查重大事项33件,市司法局审查重大事项185件。

为进一步严防行政权力“任性”,泸州市委规定:重大事项未经三方会审或会审未通过的,不得提请市委常委会决策、不得制发文件、不得对外公布并执行。该规定从源头上分流重大事项上会途径、从程序上避免审签资源浪费、从结果上防范依法决策风险,为领导干部的权力设定界限、竖起“篱笆”,让其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执政底线。同时,严守“入”的门槛,强化“审”的运用,规定承办单位起草重大决策事项有关文本时,须经本单位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初审,倒逼承办单位树立法治观念,筑牢“民主决策”合规“安全区”。

改革创新 全面提升“放管服”效能

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实行“准入即准营”清单制后,企业开办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太快了!简直没有想到!令人惊讶!”日前,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泸州某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在50分钟内就拿到了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禁连连称赞。

这得益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在全国首创的“准入即准营”清单制,申请人在获得营业执照的同时,按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内容作出承诺,即可当场取得清单内的许可证件。近年来,泸州在全国首创“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别、分层级梳理为1小时、3小时、6小时办结事项清单,实行审批部门“倒计时”服务。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权力“瘦身”,泸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一门、一窗、一次、一网”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3%。

泸州:四方面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泸州市开通“0证明城市应用系统”

2020年11月24日,泸州市“0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正式上线。今后,泸州市民凭身份证、企业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自泸州市全域开展“0证明城市”建设以来,每年为办事群众减少各类证明材料约150万份。

此外,泸州市不断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试点“一目录”“四清单”精准执法;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维联动”信用监管机制。2019年,泸州成功创建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地级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居四川省第1名。

示范引领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为加强依法行政,泸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作为国务院确定的32个试点单位之一,泸州市率先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功探索出行政执法公示“五个必”、全过程记录“六个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七个一”等经验做法。几年来,泸州持续打造依法行政示范点,132个单位被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其中6个区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同时,大力实施“一区县一品牌”战略,各区县法治工作实施亮点工程,打造属于自己的法治建设品牌。如龙马潭区依托自贸区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创新,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古蔺县创新农村土地及林权纠纷联动调解机制,获得省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秀”创新项目;泸县“法娃”品牌在国家版权局注册,推出系列法治宣传文化产品。

接下来,泸州将全域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建设。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的基本思路,从2021年起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开展法治示范创建,用3年时间打造基层法治示范典型600个,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泸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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