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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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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近年来,全省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6万件,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川法律援助工作者用心用情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扬。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四川司法推出“法律援助锦旗背后的故事”。
今天讲述第九期:《法律援助解困境 携手聚力护成长》,一起来了解。

“感谢党培养的好干部,帮我们解决困难,让我们看到生活的希望。”李明(化名)的外公用颤抖的双手将锦旗送给广安市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声音哽咽着说道。
李明是广安市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父母离婚后,一直随母亲和外公外婆生活。期间父亲从未支付抚养费,也鲜少关心孩子。2022年,李明的母亲意外离世,抚养重担落在了年迈的外公外婆肩上。两位老人体弱多病,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较困难。虽多次与李明父亲协商抚养事宜,均未达成一致。2025年3月,老人来到广安市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经分析研判,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李明母亲去世后,父亲便是李明的法定监护人,李明本应随父亲生活,但李明与外公外婆已经共同生活八年,感情深厚,贸然改变生活、学习环境恐不利于其成长。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司法所对李明的父亲,外祖父母、祖父母,以及社区干部、学校老师进行了走访,详细了解李明生活学习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信息后,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调解处理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邀请区妇联参与庭前调解,与当事双方就李明的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进行讨论。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妇联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疏导,逐渐消融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积极修复亲情裂痕。法律援助律师立足事实与证据,层层析法: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李明母亲过世后,父亲应当自觉肩负起抚养的责任,法定义务必须履行;至今未支付的抚养费,李明的外公外婆有权追索。
在承办法官、法律援助律师、妇联等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明父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3万元;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李明年满18周岁;李明继续由外公外婆代为抚养;李明父亲享有探望权。
案件的结束并不是关怀的终点。2025年9月,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区法院对李明一家进行了回访。令人欣慰的是,李明的父亲一直按时支付抚养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稳定良好。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在孩子心中播种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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