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司法厅对省人大十三届第四次会议第4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分享到:

尊敬的马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法治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的建议》(第47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承办部门,安排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认识

您的建议客观列举了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出台文件未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高素质防疫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不够、一些地方存在“急于求成”“一刀切”的行政决策理念、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及偏远山区仍然存在公民不懂法、不守法、不信法、不用法等种种现象,分析了现象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中肯实在、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全面守住法治的底线;培养高素质防疫执法人才队伍;因时因地定政策,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加强涉疫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议,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推动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决策、推进高素质防疫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法治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工作。

二、关于“对地方文件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守住法治的底线”方面

(一)前期工作情况。前期一些地方的部分文件存在未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情况。主要是一些地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未全面履行决策正常程序,造成了上述现象发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在防疫前期紧急状况下,全面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全面合法性审查,可能会贻误战疫最佳时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司法厅即派员进驻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将合法性审查嵌入指挥部办文流程,建立协同衔接机制,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办理涉疫公告、意见、通知、办法、指南等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45件,提出意见123条。各市(州)对688件疫情防控公告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各县(市、区)对2643件疫情防控公告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分发挥备案审查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围绕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开展合法性审查,对于程序方面审查,重点把握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是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涉企规范性文件是否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等。二是继续做好备案审查交叉审查和专家协审工作,提高审查质效,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三、关于“培养高素质防疫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前期工作情况。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共209家,被监督单位涉及医疗卫生、采供血等多个行业机构,约23万家。截至2019年底,全省卫生监督员2517名,平均12.04人/机构,低于全国21.75人/机构平均数。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指标测算,我省最低应配置3820人,目前至少有1303人缺口,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暴露了我省高素质卫生防疫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不足情况。针对上述短板:一是在2019年,我省启动为期两年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攀枝花市、绵阳市等市(县、区)建成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血液安全等7个专业省级卫生健康监督实训基地。二是在2020年省级组织举办各类监督业务培训班40余期,培训4800余人次;制作21期培训视频资料上传“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线上自主培训9158人次。三是在2021年,新建泸州职业卫生能力实训基地,编印“口袋书”《四川省卫生监督员工作手册》,指导各级监督员依法规范执法,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技能大赛,提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四是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四川“最美卫监人”评选等活动,强化广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通过政治学习、廉政学习系列活动引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向省委编办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协调落实;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工作及专业背景,在空编前提下招录专业对口、素质高人员进入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鼓励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水平。二是强化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充分发挥省级卫生健康监督实训基地作用,利用智慧卫监、视频会议等平台加大线上线下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综合素养和技能;组织开展民族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全员轮训,提高民族地区医疗卫生监督水平。三是提升监督执法办案质量。借助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专家组等资源,邀请相关领域的律师、卫生健康法律专家以及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参与案卷评查,提供法治专业咨询,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关于“因时因地定政策,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方面

(一)前期工作情况。一是坚持分区分类开展疫情防控。一是在2020年2月5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决策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策略,印发《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指南(试行)》,提出全省以市(州)为单元,根据疫情状况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四类分区”,明确“四类分区”的分区标准,采取差异化防控策略。二是在2月13日和3月5日,分别印发《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和第二版,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三是在3月5日,在国家15个技术方案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增加7个技术方案,分类分级进行指导,提出低、中、高风险区重点场所差异化防控措施,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抓好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在4月30日,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我省率先发布《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从55个方面指导各地构建常态化防控长效机制。五是在2021年初,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我省分别出台《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指导文件,加强春运期间人员流动管理,防范疫情输入。六是在近日,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进一步调整优化防控政策措施,促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由于我省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国率先坚持分区分类疫情防控,成功用55天时间实现全省183个县(市、区)全部转为低风险区,打赢道孚、郫都聚集性疫情歼灭战。二是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疫情防控形势,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畅通企业法律服务渠道、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等10个方面,推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费用减免、延时服务、全程网办等便民举措,组建法律服务团228个,为2.2万余家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紧盯扰乱医疗救治秩序、故意传播病毒、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市场物价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出台《关于支持复工复产规范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促进相关部门出台“特事特办”“预约办理”“专人办理”等暖心举措;推动落实企业生产“安静期”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严防执法扰企;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检查,监督落实停征、免征收费政策,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各项规定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审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二是开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以适应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三是联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组织开展《四川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加强涉疫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方面

(一)前期工作情况。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指导各市(州)进一步做好全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省市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纳入“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总体安排,,会同省卫健委开展“5·12”护士节活动,举行先进事迹展播和法治宣传。三是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精编疫情防控相关典型案例,累计制作播出公益广告3期,发布法律法规指引38期,推广“疫案说法”20期,网络点击量超600万人次。四是针对一些少数民族以及偏远贫困山区等特殊地域,仍然存在公民不懂法、不守法、不信法、不用法的现象,主要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省5925个贫困村全覆盖配备法律顾问,在涉藏地区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寺庙”,开展藏传佛教寺庙“一寺一策”规范管理法治宣传;在彝区实施“彝族母语普法行动”,建立“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5个,助力彝区法治宣传。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等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普法联动机制。二是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持续针对性开展“疫案说法”“法律指引”等宣传活动。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普法责任,持续营造疫情防控浓厚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四是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实践活动、日常生活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正向激励、违反惩戒制度,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和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潘传林;联系电话:028—86759581,15908187892)

责任编辑:钟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