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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协办省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4号建议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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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

按照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相关要求,我厅作为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4号建议的协办单位,高度重视《关于切实推动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的建议》,结合司法厅职能职责,现回复如下: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与法、检、公等相关部门一体同堂培训,有利于培育建立共同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增进理解、彼此尊重,在法律、政策、理论、实践等层面找到最佳结合点以形成共同价值判断。开展同堂培训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有效途径,我厅建议省委政法委加强工作统筹领导,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推动该项工作在我省落地。

一、加强全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省人社、财政等部门衔接协商,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制定完善高层次的人才培训计划,确保对律师的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解决特殊行业,尤其是涉外领域法律服务人才紧缺的现象。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的常态化良性机制,将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纳入中长期规划。积极与欧美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公会)等方面对接与合作,拟每年组织派遣律师团组或人员赴国(境)外培训1次。同时每年举办多种形式研讨与交流活动,加强涉外专题培训,强化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培育,确保人才培养有序推进。三是积极鼓励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完善法律的继续教育体系。在具备条件的高校建设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与全省法律共同体共享相关教学培训资源。

二、积极探索尝试,推动开展检律同堂培训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我厅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长期沟通合作的基础上,拟于近期出台常态化检律协作沟通交流机制。其中将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四川律师学院师资,择优选拔互聘资深检察官、资深律师为教员,开放优质培训资源,开发相应实训课程,彼此分享课件,把开展高质量同堂培训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两部门长期协作共建机制,以促进检律队伍形成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引导检察官、律师形成共同的法治理念以及对相同法律问题价值判断的同一性,提升执业能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同堂培训向更高层次迈进。推进法、检、公、司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培训机制建设,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作出顶层规划和部署,解决个别单位可能存在的“看一看”“不愿干”思想,从政策机制、资金保障、师资力量、培训方向等方面统筹安排,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常态化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整合现有资源,开发精品课程,举办法治论坛,开展专业研讨,建立人员类别全覆盖、培训课程高质量、培训方式多样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机制,大力推动我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四川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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