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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师学院成立揭牌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2017-01-17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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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日,由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筹建的四川律师学院正式成立,揭牌仪式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隆重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明国,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省律协会长刘守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院党委书记刘丹福、成都市司法局巡视员杨泽辉、德阳市司法局长陈春平以及省厅政治部、省律公处、绵阳司法局、德阳司法局、各市州律协负责人和有关代表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刘贵文、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张大立分别对四川律师学院设立、《四川律师学院章程》等作了说明;陈明国(图中右一)、刘守民(左二)、刘丹福(左一)共同为四川律师学院揭牌,并向四川律师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院长、副院长颁发了聘书。

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陈明国厅长作重要讲话。陈明国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律师学院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他就办好律师学院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律师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执业,严守职业底线,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二要全面履行教学职能。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能,深入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在教学内容、方式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量化考核标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律师培训品牌。

三要大力加强学院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院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深入探索律师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模式和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精心设计培训项目,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在司法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使四川律师学院成为律师提升能力、技巧、素质,加强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律师教育培训的示范基地。

四要建立多方合作的长效机制。律师学院要准确定位,立足于提升律师行业整体素质,着眼于律师教育培训,为四川律师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律师协会要从教学规范、师资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加强与学院的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律师教育培训的系统化、制度化。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培训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多方合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水平,使律师学院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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