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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041件,受理2557件,已审结1984件。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职责等案件327件,占结案总数的16.5%,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此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省司法厅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正、公平、独立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从严把关、依法纠错,彻底摒弃复议战线“维持队长”身份,抵制“官官相护”。截至6月30日,全省共计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职责等案件327件,占结案总数的16.5%,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符合法定职权、法定程序的形成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及时作出了维持决定。截至6月30日,行政机关共维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1117件,占结案总数的56.3%,依法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意识逐渐增强,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始终坚持复议为民,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法实施20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9748件,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终止、调解结案达23516件。行政复议日益成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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