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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体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经省委研究决定,我省将启动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立法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依法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团结一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政府规章,将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场所、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作的程序,提高各项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覆盖面,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立法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目前,省司法厅已成立由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任组长的应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全省立法工作业务骨干和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的起草组,将于近期完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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