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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 ——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助农民工“讨薪”成功
发布日期:2020-04-03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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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为公民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是农民工维权、获得法律服务的重要途径。

在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省,约有2500万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工维权有‘三多两少’特点:申请法律援助增多,异地维权案件增多,维权诉求增多。农民工维权个案证据少,单纯欠薪问题减少。”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表示。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如何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农民工手上没证据又该怎么办?日前,四川省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就帮9名农民工成功处置了一个“讨薪”案件。

农民工被欠薪法律援助暖人心

2017年8月,四川省平武县古龙村村民田某在青海省祁连县承包一工程施工项目,雇请老乡刘某等9人在项目中从事木工作业。但是作为包工头,田某并未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报酬,并承诺:“我们都是一个县的,工资你们不用担心。”

当年9月底工程完工后,田某却称工程款还未领取,只能给每人500元路费让大家先返乡,并保证2018年春节前一定会把工资结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对老乡的信任,刘某等人没有多想,拿着路费就回家了。

然而,直到2018年春节,田某还是没有结算工钱的意思,甚至连电话都不接听。9人发觉可能被“水”了,“我们中的几个人还指望这个钱过年,辛辛苦苦挣点血汗钱眼看着就要打水漂了。”刘某说。

无奈之下,9名农民工开启了漫长“讨薪”之路。“田某在各地做工程,常常找不到他,我们也要外出务工挣钱,一年到头只有春节在家,所以只有春节的时候可以‘讨薪’。我们常常开玩笑说,别人是回家过年的,我们是回家‘讨薪’的。”刘某说。

今年春节前夕,刘某等人再次讨薪无果,来到平武县南坝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值班工作人员傅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大家:“手上没有证据,如果直接进行诉讼,存在很大风险,可以再给田某打电话,看他是什么态度。”刘某等人当即拨通了田某的电话并进行录音,在通话中田某并未否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是依然拒绝支付工资。

工作站对案件进行初审后,向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书面申请,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审核,指派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建承办案件。

接到指派,吕建第一时间联系刘某等人,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工资被拖欠的事实和金额的情况下,如果田某不到庭或不认可,他们的权利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庭支持。听到这个回答大家很是不解:“难道我们流的汗就白流了?老板耍赖,法律对他就没办法了?”

吕建耐心地解释:“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的父母就是农民,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没有证据就是一面之词,先不说法律,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都知道口说无凭的道理,如果法院仅凭你们说的事实就定案,那法律还有什么公正可言?”刘某等人听后表示理解,并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由吕建代理案件。

没证据逢疫情多方努力终调解

吕建在了解到田某今年会回家过年的情况后,立即将案件诉至法院,并与法官一起在年前找到田某,将开庭传票送达到其手中。经协调,田某因年后要出行而同意放弃举证期,法院定于今年2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

眼看拖了两年多的纠纷终于要有结果了,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原来的节奏。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人员不得聚集,法官联系吕建商议延期审理。但是吕建深知,如错过机会,田某将难以到庭,没有任何证据的9名农民工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在与办案法官积极沟通后,法庭同意按期开庭。与以往不同,这次庭审在法庭门口院坝里进行,开庭人员相隔几米远,所有人都佩戴口罩。

庭审中,田某对刘某等9人在项目中务工的事实并无异议,但依然以自己没有拿到工程款为由,拒不结算和支付,并且态度强硬:“这两年,我也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他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拖欠他们工资?我现在过年回家都没有钱,法院就算是判了,我也没钱给。”

为此,代理律师和法官对其进行开导:“你还年轻,在外面承包工程,也是为了挣钱,都是农民出身,他们在工地干的都是辛苦活,你还要考虑个人信誉问题,如果乡亲们都知道给你做事拿不到钱,谁还敢给你帮忙?一旦法庭认定你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还有,得替家人考虑,就算平时你在外,过年的时候总要回来,这时农民工来家里找你要工资,年怎么过?家人还跟着你担惊受怕。另外,工程款没拿到,属于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风险,是不能转嫁给农民工的……”

在法官和律师劝说下,田某态度有了很大转变,终于承认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和金额,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当场支付工资1.12万元,并承诺剩余未支付部分于今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纠纷终于得以顺利化解。“我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在收到部分工资后,刘某激动地说。

欠薪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本案发生在新冠肺炎暴发期内,办案及庭审也据此做出调整,案件最大的难点在于刘某等9名农民工没有结算凭据,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欠款金额,如无田某认同,该案可能因原告证据不足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律援助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公益事业,我作为一名社会律师,有责任有义务肩负起法律的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吕建表示,“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农民工兄弟,外出务工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名称、承建单位,询问雇主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合同,如果是计件工作或者用人方承诺到期结算的,也要保留好双方确认的书面凭据,以免以后出现纠纷后没有证据。”

2019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共受理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680件,办结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605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达5.02亿元。

“案件中9名农民工朋友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是‘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提供服务的一个缩影。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我们对于申请办理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此外,在线上开通12348四川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农民工服务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强介绍,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司法厅将充分发挥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异地法律援助机构间的协助配合,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在做好复工复产的同时,注意用工规范。”四川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蒋兴清表示,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这一规定将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蒋兴清说。

责任编辑:陈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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