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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召开
发布日期:2020-06-11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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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召开
2020年6月9日,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在成都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省两会精神,审议协会有关制度议案、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9年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协会认真落实司法厅和中调协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协会要明确重点,着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入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发挥协会平台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加强理论研究。紧紧围绕理事会确定的理论研究方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整合优势资源开展课题攻关,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创新。要加强工作宣传。以宣传《民法典》为契机,引导人民群众运用调解等法治化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承办好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真正将“素质高、能力强、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民调解员“选的出来、推的上去”。要加强规范管理。以贯彻《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为抓手,公平公正、按期按层级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完成情况,有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登记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2020年工作要点》《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2020年研究课题》《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2020年度经费预算》《关于设立协会财务人员的方案》。
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理事,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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