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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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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林地承包经营者反映因国家公园设立、公益林划定造成其利益受损等情况。为充分查明事实,增加审理透明度,增强复议文书说理性,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积极改进案件审理方式,派员前往案发地之一的绵阳市平武县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采取查阅收集证据、听取多方意见、赴实地勘验等方式进行。办案人员向古城镇农业服务中心调取了林地权属书证,赴大熊猫国家公园平武管理总站高村管护站实地勘验生态林管护情况、界桩设定情况,向绵阳市及平武县两级林业和草原局,平武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古城镇山河村村委会及相关个人进行调查并听取了意见建议。据调查,林地承包经营者对当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分配制度存在疑问,对不同属性与不同区划范围林地利用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当地村干部也无法及时准确指导村民开展林地资源利用。经查明,当地林地权属统一登记为村集体所有,相关补偿金实际由村集体收支。村集体采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制定的按当年实际人数平均分配的方案执行,使得部分林地承包经营者应获得的相关补偿金被纳入集体资金进行分配,而使其利益受损。
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为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而制定的,指导受益地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的机制。经调查,各方认为:一是因不同属性林地开展生态资源利用存在政策差异,存在申请采伐许可时不同利用比例的限制,影响了商用开发价值;二是村集体在分配补偿金时,应当区分集体共有和已承包流转部分,已承包流转林地的补偿金应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权利人而非名义登记人;三是应加强林地政策划界定区的政策解释工作,积极支持林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
行政复议工作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开展个案调查和问题调研,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有助于发挥复议监督行政执法与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作用;二是个案化解与共性问题调研相结合的需要,有助于类案的准确处理;三是平衡行政法与民法利益混同的需要,有助于依法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实质需求。
他强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发现个案背后存在的矛盾焦点,进一步规范涉公益林管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有效解决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质化解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涉林木、林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制度功能。
他指出,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调查掌握的情况,适时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努力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
为加强和促进行政复议办案业务工作交流,本次调查工作邀请了绵阳市司法局、平武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