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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主题围绕四川“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主要成就。“十四五”期间,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王自清围绕立案、起诉、审判、执行四个关键环节,介绍了我省如何确保司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起诉环节连接侦查与审判,承担着过滤把关、精准追诉的重要职责。”王自清说,四川严格案件受理审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加强办案审核,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一站式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8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
“审判是执法办案做出判断的关键环节,集中体现司法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她提到,我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司法人员权责清单,做优做实审判监督管理,加强案件“阅核”和“四类案件”监管,创新推出“一案一码”等改革举措,特别是针对过去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在刑事司法上重点深化量刑规范化建设,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细化不捕、不诉、抗诉和量刑建议等裁量标准;在民事司法上重点是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加强类案检索和法律适用,通过一系列机制的优化,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同案、类案裁判一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以来,我省审判质效达标率连续保持100%,居全国第一方阵。”王自清表示。
“裁决执行是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关系法律权威和当事人权益的最终实现。”王自清介绍,四川持续深化执行权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和公信力。在刑罚执行方面,实施“派驻+巡回+科技”巡回监督,规范减刑、假释、暂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标准和程序,健全核查复查机制,全省监狱建成33个“减假暂”办案中心,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4%。发布《四川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印发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权力清单,确保非监禁刑罚执行到位。在民事执行方面,加强“立审执”衔接协同,探索“执行110”工作机制,深化以“市州以下法院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执行机制改革,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五年来,累计执行结案到位金额6470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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