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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近年来,司法厅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仲裁工作机制。各地多措并举强化贯彻落实,仲裁机构积极与有关部门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上进行探索。
近日,资阳仲裁委员会对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一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了仲裁确认,通过出具《仲裁调解书》的形式,高效赋予了协议强制执行力,不但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而且还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了一条“快速通道”。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仲裁联动行政调解的工作模式,将行政调解的灵活性与仲裁的一裁终局和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特性相结合,对于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具有积极意义。
资阳仲裁委员会的上述探索只是全省仲裁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缩影。成都、泸州等地仲裁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同共建“知识产权仲调衔接中心”“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中心”,搭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通道。德阳仲裁委员会会同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德阳市知识产权局引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共建共享技术调查人才库。泸州仲裁委选送案例《申请人某鲜花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商贸经营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年度“四川政法优秀案例库”。
截至目前,全省仲裁机构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47件,标的额4.2亿元,为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高效化解,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建设“西部地区创新高地”知识产权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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