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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度,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6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启动。
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呢,一起来了解~~
一、招募规模
今年四川计划招募8名,其中计划招募律师志愿者4名,计划招募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4名。
二、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志愿精神;
2.敬业负责,善于沟通,能理性处理矛盾纠纷,能够适应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无酗酒、嗜赌等不良嗜好;
4.熟悉法律援助法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国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法律援助制度要求。
(二)律师志愿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三年以上,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近三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2.办理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且近3年无不合格案件;
3.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年龄在26周岁至48周岁之间。
(三)大学生志愿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须为毕业三年以内,具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服务地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表现良好,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招募:
1.中共党员;
2.熟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或者与西部地区相接壤国家的语言;
3.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校期间参与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大学生。
三、志愿者招募程序和要求
(一)宣传和动员(6月25日起)。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准确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动员律师、大学毕业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
(二)报名和审核(6月25日至6月30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经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荐的大学毕业生,如其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同属一个县(市、区),可优先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选派,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应向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报名。报名表(见附件)由市(州)司法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司法厅。
(三)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司法厅汇总各市(州)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名单和材料,经审核确认后,通知志愿者所在地司法局和志愿者。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司法厅组织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志愿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统一组织律师志愿者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六)申领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满1年的,可按规定申领律师工作证(类别为法律援助律师)。
四、志愿者待遇
(一)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3800元(含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2300元。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3300元(含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
(二)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艰苦地区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服务于甘肃、青海、新疆的律师志愿者,增加艰苦地区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
(三)基金会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派出地到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免缴律师协会会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地有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参照律师志愿者免缴协会会费。
五、志愿者派遣
(一)根据服务地需求与律师志愿者意愿,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基础上,统筹确定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及到岗时间。
(二)律师志愿者不能在执业所在省(区、市)内服务,在同一服务地连续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三)每派遣一名律师志愿者,相应派遣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中东部派出省(区、市)要积极选派律师志愿者到对口帮扶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1+1”行动的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依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与管理办法》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有关“1+1”行动项目日常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律师协会:沈桐;联系电话:028-86621287分机8026;
四川省司法厅:向浩颖;联系电话:028-8674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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