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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逐项对标督导重点 压实工作责任
发布日期:2018-09-07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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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组织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四川省工作动员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逐项对标督导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工作动员会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强化任务分工,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主动对标,切实履职尽责。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化问题梳理与查摆,主动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切实把督导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工作中找准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共同协调配合解决,抓好工作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活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在狱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在戒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线索摸排,建立健全线索跟踪核查机制,拓展线索摸排渠道、丰富摸排手段,全面掌握监管对象各项信息。坚持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和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加大业务指导,确保刑事辩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强调,要逐级宣传发动,实现广泛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传达学习领会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四川省工作动员会精神。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提高扫黑除恶关注度、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宣传阵地作用,对典型案例、重大案件持续报道,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法治氛围,引导社会舆论,彰显法治权威。

责任编辑: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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