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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明电〔2019〕90号)要求,评选对象按照相关程序要求逐级推荐,审核同意。现将我省推荐的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5名,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对以下推荐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讯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邮政编码:61000;联系人:周睿熙;联系电话:028--86003832)。
公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二、先进个人
李虹霞 成都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
叶 红 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大队
二级主任科员
苏翠寒 广元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王 群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毅 凉山州西昌市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四川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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