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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管理办法》(川府复办﹝2017﹞1号)的规定,现将公开遴选的44名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候选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邮箱
受理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1201室;
电子邮箱:sftfyyc@163.com。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对公示候选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请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
(三)反映人应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敢于负责。不应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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