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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 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06 信息来源:四川长安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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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我省法院全力攻坚,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3个90%、1个80%”核心指标持续高位运行,终本案件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两项指标并列全国首位......

为不断巩固我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诚信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 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17条举措,确定了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进执行难联动机制建设、探索创新执行难源头防治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等具体方法。

深化大格局

坚持法院主办、内外联动

此前,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合力攻坚执行难提供了重要的工作保障。

近年来,通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得到有效遏制,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仍需加倍努力。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措施按期落实到位。

增强联动

完善信息联查、失信联惩

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具体包括6方面举措,即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电信部门配合人民法院调取失信被执行人通信信息工作新机制、强化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难。《实施意见》中的部分内容,也着眼解决这一难题。《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升级网络查控系统,通过政法专网实现人民法院对机动车辆线上查询、查封、过户等功能。同时,建立完善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协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新机制。

记者梳理《实施意见》发现,我省还将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用。在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同时,依法保护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滥用,完善纠错、救济机制。

加大打击

包括拒不执行、裁定等犯罪行为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要各司其职,加大配合。其中,省委政法委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政法部门协调配合,统一立案标准,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应当注意收集、固定、保存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材料,相关涉嫌犯罪线索材料经报院长审签后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连同案卷材料退回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各级检察机关应加大执行案件监督力度。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指出,我省要丰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包括要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

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或协助执行人就其重大资产处置和重要事项变更等向人民法院申报和备案。执行程序中,探索直接交付、资产重组、委托经营等执行措施,加快推进委托审计调查、依公证方式取证、悬赏举报等制度建设。

源头防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执行难成因复杂,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叠加、交织的集中体现,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及退出机制等因素密切相关。强化源头治理,既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失信者的违法成本,也要通过完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责任保险体系及相关法律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解决执行难是一项长期工程,人民法院切实承担了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指出,我省法院要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全面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的团队办案模式,营造树立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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