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川设立办事机构的初审及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二、处室领导
处长:何林奇
副处长:徐 凯 况 玥
三、联系电话
028-8675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