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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司法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12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1月至3月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巡视反馈后,司法厅党委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领导在审阅此轮巡视情况报告时的指示要求,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先后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现场督导会等会议学习理论知识,坚定把全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出了“三个坚持”和“四个不放过”的整改原则:“坚持全面整改,确保一项不落空;坚持标准整改,确保一丝不打折;坚持限时整改,确保一刻不拖延;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以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为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为副组长,其余党委班子成员及警院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专项整改、督促监督等六个部门,形成党委统筹抓总,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三是压力传导到位。按照厅党委要求,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及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两局一院”)对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基层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专人专班开展分析研究,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其余基层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对标自查、以案促改活动,形成了“层层负责、终端见效”的整改工作机制。

(二)主动认领问题,精心编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分段实施、阶段销号”的整改工作思路,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图施工,对表推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全落实。二是深挖问题根源。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厅党委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突出问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主观上找问题,从问题中寻根源,从根源上定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决杜绝“用问责代替负责、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用点上整改代替面上整治”。三是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形成整改工作体系。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43个问题制定145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同时制定选人用人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两局一院”及相关单位根据各自整改任务分别细化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全系统共计制定各类整改子方案21个,形成了“上下贯通、环环紧扣”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全程跟踪问效,压茬推进巡视整改落实。一是实施闭环管理。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采取“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的方式推进,坚持“旬报告、月调度,完成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坚决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二是紧盯重点事项。针对重点问题,厅主要领导亲自盯、亲自抓,先后23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专题会、重点事项整改情况专项督办会等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逐项“过堂”评议,优化完善整改举措,逐一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狠抓督查督办。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3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两局一院”以及相关单位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深入了解情况,查找分析问题,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存在差距。

(1)关于“学习深度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学习质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文件学习领会,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懂学深学透。二是健全学习制度。修改完善《四川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拓展讲授式、体验式学习方式,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三是规范学习方式。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安排部署,严格按计划开展集体学习研讨。认真制定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重点学习内容做到原文传达,同时延伸开展学习研讨。

(2)关于“政治机关建设着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厅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将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典型案件纳入会议并通报,提出以案促改要求,加强警示警醒,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二是扎实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施意见》,细化量化创建指标,组建考评组,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持续开展“模范政治机关”示范单位选树活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六个规范化”、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要求,选树一批党建规范化试点示范单位,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力。三是加强厅机关青年干部教育管理。出台《厅机关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青年干部对党忠诚老实,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制定“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法规矩、勇担时代使命、不负青春韶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开展青年党员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讲座。四是全面开展干警职工证照清查。对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监狱戒毒系统和警院开展全覆盖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清查活动,将相关证照全部收归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督导各单位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

(3)关于“有的监狱政治安全的弦绷得不紧,存在政治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查纠整改。厅主要领导先后3次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赴实地督导问题整改。督导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检视会,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从5个方面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强化29项举措。按照厅党委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及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一月一研判制度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风险,同步配套开展全系统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及时发现纠正类似问题,全面深入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建立政治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廉政风险、工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张”风险清单。探索建立基层党委(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机制,组织开展“提升政治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实行首接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建立完善实名举报、信息反馈和联动处置制度。三是深化政治安全教育。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铁拳出击”专项行动,进一步筑牢监狱政治安全防线。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筹划系列主题活动,健全政治安全风险和意识形态管控、研判机制,提升干警防范和抵御政治安全风险能力。

2.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有差距。

(4)关于“统筹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强化沟通联络。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统筹调度,报请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4次会议,召开联络员会议、依法治省办公室会议,举办依法治市(州)办、省级部门参加的专题培训。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完成对41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的依法治省工作考核。二是全面推广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成果,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筹备召开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简称“1+8”示范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会,集中展示试点工作成效。集成四川省“1+8”示范试点经验做法选编、典型案例选编、课题研究报告选编,修订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工作导引(第四版)和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8个具体问题工作导引(第四版),编制全面依法治县(市、区)操作指南和“法治账图”制作手册,起草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研究,强化系统规范。组织9个市(州)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同志赴雅安市汉源县实地调研“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起草《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编撰《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召开“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会。四是探索推广“社区(村)法律之家”,实现全省建制村全覆盖。协调对接全国普法办,将成都市、德阳市绵竹市纳入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推动成都市将“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作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五大行动的重要抓手。召开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暨“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专题座谈会,草拟我省“社区(村)法律之家”规范化建设方案和等级化管理细则,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职能部门,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五是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升。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履职、考评及结果运用。对接财政厅力争将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纳入同级财政保障,指导各市(州)司法局积极争取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完成5个试点地区专项调研工作,及时向司法部请示汇报,争取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国试点。目前全省3.4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7178名,已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5)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试点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印发《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宜宾市高质量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组织成都市等43个试点地区高水平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9月底前建立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推动建立“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长效机制,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8个重点领域,开展“8334”专项活动。即在8个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三个阶段”,开展“四项整治”。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宜宾长宁县试点智慧执法,推广智慧执法平台的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逐步实现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信息引导、数据支撑、智能研判的监督格局。在川投集团召开智慧执法工作推进会,研究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拟于年底召开智慧执法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会。四是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在部分市(州)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评估座谈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对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五是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在12348四川法网、行政复议与应诉专刊上对各地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向2020年、2021年出庭应诉率低于平均水平的11个市(州)人民政府点对点发函提醒,督促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拟于9月底前举办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6)关于“在刑事执行中落实教育改造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罪犯教育管理模式。开展全省监狱罪犯劳动定额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四川监狱罪犯劳动定额分析报告》。主动与省检察院就劳动改造工作进行专题座谈,拟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劳动时间管理的通知》,持续强化教育改造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加班审批制度,建立劳动时间公示和上报通报制度,对罪犯劳动时间实行周公示、月兑现、季通报。督促省监狱管理局每季度向全省监狱通报劳动时间情况,对违规情形从严从快及时处理纠正。持续开展专项督察,层层传达压力,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罪犯计分考核。按照司法部《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将罪犯学习情况及考试考核成绩与日常计分考核挂钩,把“参加文化教育、个别谈话”等行为全部纳入教育和文化改造板块考核,分层分类明确相应分值。加快推进计分考核软件系统优化,用信息科技倒逼各项计分考核规定落实。组建检查组常态化对各监狱落实计分考核新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力确保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提升教育改造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2022年四川省监狱系统民警教育培训计划》《四川监狱人民警察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大纲》,有序组织实施教育改造干警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干警技能比武,提升监狱干警教育改造专业能力。强化内外资源统筹,发挥系统内教育改造讲师团、心理咨询师民警星级工作室、公职律师作用,定期邀请高校专家和教授走进高墙为干警授课辅导。加强对各监狱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情况抽查督察,对落实不力、不规范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四是提升教育改造质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布置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双纳入”并制定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切实提升教育改造科学性和实效性。

(7)关于“法律服务行业行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信息披露机制和诚信等级评定制度,每季度定期对外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一季度在12348官网公布典型案例5例。制发《四川省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等十余项制度文件,全面规范公证、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实施办法》等11个相关制度,进一步构建完善律师行业规范执业、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以省委政法委组织“万案大评查”为契机,对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不合格和瑕疵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四川省公证行业不良执业信息通报制度》,开展全省公证机构自查、办事处抽查、协会集中检查的三级质量检查活动,对乱收费、乱出证等行为坚决查处,重点核查公证投诉案件7件,对1个公证机构、1名公证员作出行政处罚。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分类全面评查,对不符合条件的10余家机构,200余名司法鉴定人进行整改清理。三是做好以案促改。抓好重点案件督办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及时开展“四川律师八大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做好律师服务重点项目“1+1”、同心律师服务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八大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8)关于“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摸清工作底数。积极对接司法部了解全国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要求,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十四五’时期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占人民调解员总数15%”的预期性目标。司法厅及时下发《关于统计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的通知》,全面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各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顶层设计。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积极争取省两项改革领导小组、省委依法治省办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支持县域内片区发展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政策清单》和《市(州)党务目标“依法治省”考评指标及考评细则》。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对照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时期预期性目标,拓宽工作思路,优化选聘途径,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对接省直相关部门,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平安四川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中期评估等多项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达15507人,较巡视整改期间增加2947人,增长1.5%,已完成2022年度增长目标。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不够。

(9)关于“个别单位‘空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切实做好向司法部、省委编办请示汇报工作。3月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同意撤销四川省盐源监狱的批复》(司复〔2022〕2号),正式批复同意撤销盐源监狱。向省委编办报送《关于划转拟撤销监狱政法专项编制的请示》,待省委编办批复后完成编制调整人员分流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有序完成相关监狱工人分流,资产、档案的划转、企业兼并重组及职工安置工作。会同省委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个别单位开展深度调研,制定单位合并调整工作方案,召开合并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扎实推进合并调整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2个单位的撤销。全力优化布局调整,加快推进2所监狱改扩建工作。三是积极选派干警轮岗交流。建立无押犯监狱干警轮岗交流工作机制,积极选派干警参与社区矫正、援凉、援藏、援疆等工作。目前,已选派291名干警参加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相关工作。

(10)关于“新华(绵阳)戒毒所长期‘同体运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分析研究。厅党委对解决新华(绵阳)强戒所“同体运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撤销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议方案。并责成省戒毒管理局成立解决新华(绵阳)戒毒所“同体运行”问题调研组,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二是及时请示汇报。针对解决撤销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后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问题,及时向省委编办请示汇报。3月8日,向省委编办报送《关于撤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调整其政法专项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请示》。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评估。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选定4个单位开展试点,进一步促进机构设置科学规范。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差距。

(11)关于“戒毒系统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党委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分析研判,责成省戒毒管理局对相关单位债权债务底数进行再核查,全面摸清系统内债权债务底数和各个项目具体情况。要求省戒毒管理局充分发挥成立的债权债务处置工作指导小组以及下设的往来账款、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清理整改组和债权债务处置组2个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对各单位债权债务处置工作加强指导,对债权债务处置过程中的重大涉法事项抓好研究审议。省戒毒管理局制定“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工作目标和“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工作要求,确保处置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全力化解债权债务。开展全面清理并整理形成《债权债务清理台账》,按照台账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措施。建立涉诉债权债务情况表,进一步明确每件债权债务工作规划。多次召开债权债务处置指导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科学分析和研判,指导各单位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加快涉案财产的依法处置。三是积极应对诉讼案件。督促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强化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相关单位积极主动依法应对诉讼案件,建立诉讼案件台账,配备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依法收回债权,妥善化解债务,维护场所稳定提供保障。

(12)关于“监管安全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研判。厅党委定期组织两局一院和厅机关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印发《罪犯互监组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互监组管理的通知》,深化落实固定互监组和临时互监组模式,进一步优化互监组管理制度。修订《四川监狱罪犯医疗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罪犯医疗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启动《罪犯医疗药品管理办法(试行)》《罪犯自费药品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补齐医疗管理制度短板。三是强化整改。制定《关于巡视巡察反馈药品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对2017年以来罪犯医疗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特别是对近5年来全省警务督察通报的各监狱在医疗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明确整改目标、方法路径和对策措施。四是督导督察。对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督察“回头看”,督导全部逐一整改到位,并在全系统通报。在全省押犯监狱开展罪犯医疗药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药品管理效能。

(13)关于“个别监狱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传导压力。厅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多次在厅党委会上进行强调和部署,不定期在厅指挥中心开展视频巡查和调度,持续传导压力,切实压紧责任。厅主要领导先后赴巴中、自贡、内江、德阳等地基层监所开展安全稳定工作督导。二是强化查纠整改。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一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强化消防安全、危化品、劳动工具规范化管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检,开展全省监狱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三是强化应急演练。出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版本,编制《四川监狱系统安全风险管控手册》,修订出台《四川监狱安全生产、环境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相关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动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预案体系。今年以来,全省监狱系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100余次,开展消防处突演练30余次。四是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监狱罪犯劳动现场物品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采取分片区轮动电话督导的方式督促各监狱坚持抓好物品管控。严格落实化学品干警直接管理制度,做到专库储存、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加强对生产劳动工具的现场管理,上链钝化到位,领用退还清晰,巡查清点不放松,确保工具全程受控。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厅党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厅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巡视整改工作会等系统性会议,均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先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明确意识形态分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厅党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对相关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印发了《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方面12个问题,制定2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全面梳理厅机关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风险点,印发《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清单》。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有关规定,厅党委印发《关于成立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全系统各级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晰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考核问责等内容,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15)关于“对下级单位工作落实督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下督查督导。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定期督查督导机制,定期对下开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加大通报力度并督导及时整改落实。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新闻信息审核发布,印发《四川省司法行政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四川省司法厅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确保压紧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月10日再次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所属刊物、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排查,并到个别单位进行现场督导。3月1日,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常态化排查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再次强调信息审核把关,要求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对信息进行1次集中排查,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司法厅不定期开展抽查。四是强化常态化教育管控。召开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动态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出4方面11个问题,并对做好2022年全系统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严格对标《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个别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前做好教育引导管控工作。

(16)关于“对意识形态风险管控不够。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正面宣传,严格落实舆情应对“三同步”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修订信息发布审批表,优化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2月24日编制《宣传舆论工作会议及培训方案》,通过每年举办1次宣传舆论工作培训,提升网宣队伍业务能力水平。选拔系统内优秀的新媒体编辑运维人员,初步建立新媒体尖兵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管理。抓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所属刊物、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监狱、戒毒系统内部学会、文化组织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审查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排查的通知》,对全系统所属刊物及准印证办理情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全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巡视反馈中涉及的相关刊物问题,采取停办、停刊、集中回收封存等方式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管理。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党建带队建能力,召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政治引领和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并落实“双约谈”机制,组建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力量,切实做好教育管控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7)关于“党委从严管党治警用力不够。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从严治党的规律和特点分析把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分析研究,探索“三支队伍”管理的有效路径。厅党委坚持将严的主基调贯穿“三支队伍”管理始终,认真分析研究全系统从严治党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管理的有效路径。组织“两局一院”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清单》,启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人民警察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办法》拟制工作,力争8月底前印发,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二是强化人才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围绕“政治铸魂、素质提能、文化凝智、创新聚力、法治强基、廉洁固本”的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建设理念,重点抓好政治机关建设、专业人才招引、干部教育管理、机关文化建设、先进典型选树、岗位风险防控等工作。建立优秀正处级干部库,建立拟提任正处级或同级重用后备人才库,完成全系统领导管理人才、业务工作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大人才”库和18类专业人才库的建库工作。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调研,完善医学、心理矫正、少数民族语言等急需紧缺专业免体能测评等录用政策。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围绕“政治建警、忠诚塑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理念,厅党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明确53项常态化任务,紧贴干警队伍思想、能力实际,制定细化学习教育内容和清单,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督促“两局一院”制定并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岗位风险防控手册》等制度。贯彻执行《四川省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级择优晋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等工作,在援藏援疆援彝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队伍、锻炼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警察铁军。四是强化评价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围绕“党建引领、法治固本、诚信筑基、规范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理念,重点抓好职称申报评定体系建设,开展律师专业评价工作,促进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已完成2020年、2021年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总共评定专业律师1116人次。严格执行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开展公证员年度考核,建立健全不合格公证员淘汰退出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惩戒实施意见》,加强司法鉴定行业惩戒,梳理司法鉴定执业风险点,形成司法鉴定执业风险清单。抓紧制定《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18)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用心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厅党委主体责任。厅党委认真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检视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组织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印发《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三张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二是抓实分管领域直接责任。厅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1次廉政谈话、听取1次分管领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研究制定1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积极推动“一岗双责”落实落细。三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制发了《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廉政承诺书》,并组织厅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签字承诺。针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落实“三书一函”,即《项目建设廉洁协议书》《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

(19)关于“传导责任压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在全系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工作,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党员干警,常态化督促全系统严格执行“八小时外”定期报告“十报告”制度。结合《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二是开展督导检查。对监狱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督导,相关单位党委就少数干警“八小时外”违法违纪案件作专项反思发言。同时,督促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干警职工“八小时外管理”,组织开展家庭助廉、“好风传家”等活动,督促各监狱加强同驻地相关部门对接,及时获取干警违法信息,争取早发现、早处置。以“清廉监狱”创建为抓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免去相关责任单位党委书记、所长职务,给予政务撤职、留党察看2年处分,在全系统廉情分析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通报批评并开展警示教育。

7.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20)关于“督促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及时有力,日常监督不深入,掌握情况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督促推动上加力。加强政治监督,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2月9日厅党委召开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了全系统政治生态总体情况,对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安排,全力督促推动厅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在“关键少数”监督上加力。着力在“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上破题,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探索驻厅纪检监察组同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定期与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在日常监督上加力。按照“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的要求,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对上级的安排部署落没落实、落实得好不好、落实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有无作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四是在定期检查上加力。坚持监狱、戒毒系统每半年一次廉情动态分析制度,每半年向省纪委监委报送政治生态评估报告;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并向司法厅党委通报,精准把握全系统政治生态。五是在重点环节监督上加力。对信访反映多、问题较多的单位或系统内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重点工作、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持续聚焦监管执法、工程建设、劳务加工、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等领域中的廉政风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监管执法、干部任用、工程建设等违规违法行为。六是在查处重点案件上加力。严肃查处利用权力职务谋取私利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监狱戒毒干警执法犯法,打骂体罚罪犯,收受罪犯亲属钱物等问题,紧盯监管执法、“减假暂”等环节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法律服务行业资金管理不规范、不讲诚信等问题。

(21)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清理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和发现问题能力,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目前已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清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畅通信访反映渠道,规范执纪审查各个环节,提高审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范性意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事项告知、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回访教育等体制机制,规范廉政档案日常管理,加强和改进申诉复审工作,切实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压实案发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8.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2)关于“对干警职工‘八小时外’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在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2021年全系统“八小时外”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发生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按照厅党委要求,“两局一院”也先后在本系统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二是健全干警“八小时外”管理制度。建立“八小时外”重大事项“十报告”制度,把干警“八小时外”情况作为单位廉情分析会重要内容,定期排查分析。落实“六必谈”制度,领导干部及时与干警进行谈心交流。完善家庭助廉机制,开好干警家属座谈会,了解干警生活交往等信息。组织厅机关、“两局一院”每半年开展1次干警廉情动态分析,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同驻地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工商等机构沟通,及时获取干警违纪违法信息。建立健全干警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照申领、审批和返还程序规定。三是丰富干警“八小时外”业余生活。推进四川司法行政文化联盟建设,督促系统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建好书画院、文学社、艺术团和体育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创作、文艺表演、文体竞技活动,丰富干警“八小时外”业余生活,以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帮助干警摆脱低级趣味,有效降低违法违纪风险。

(23)关于“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动态排查的通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对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各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按部门、岗位、职责,逐一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提示牌,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分别根据实际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有关岗位廉政风险,建立专项防控措施。二是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3月,厅党委开展正处级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向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警示读本,组织开展对青年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印发《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案促防的通知》,要求相关监所党委结合系统内近年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案促防活动。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招投标、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司法厅机关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交叉监督的通知》,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交叉监督检查。四是紧盯重点项目。对重大项目紧盯不放,全程跟踪。按照厅党委部署,成立警院“迁扩建”项目监督指导组,对警院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办人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并拟向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总站发送恳请加强项目监督的函,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廉政问卷调查函,确保依法依规推进。

(24)关于“个别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督导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编印案例、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职务犯庭审现场或录像、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强化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组织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四川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办法》,印发《关于准确适用计分考核有关条款的通知》,加快计分考核软件系统优化。举办全省监狱罪犯计分考核业务培训班,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推进公正执法。制定单警装备操作规范,修订四川监狱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警用装备佩戴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警戒具的管理使用。三是强化清查检查。组织开展“雷霆”专项行动,针对干警执法意识不强、打骂体罚罪犯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充分发挥指挥中心视频督查调度功能,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材料审核把关,抽查重点执法环节案卷材料,形成问题清单及检查报告,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9.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存在差距。

(25)关于“‘文山会海’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控制发文数量。落实三类文件发文指标动态统一管理和每月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公文运转规则》《公文(文稿)拟制、审核、印发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文办理的通知》等学习培训,严把公文出口关,并把便函、流水号、白格式等一并纳入精简管控范畴。严格按照量化目标,明确2022年度厅机关发文总数较2021年减少10%,三类文件发文数控制在60件内。对发文相对较多的部门进行动态提醒,并进行定期通报。二是严控发文机关。明确议事协调机构不为发文机关,组织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处室办文负责人,对省“两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简文件规范文件制发的措施》深入学习领会。严格落实对贯彻上级文件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对领导的部分日常性工作部署及例会讲话,归纳汇总形成材料,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发送各单位(部门),不再发文。三是加强会议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厅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公务接待实施细则,2022年会议计划总数量比2021年减少8个,“明确纳入精简范围的会议”数量不超过17次,持续保持全年会议数量较2018年全年减幅不低于35%。组织“两局一院”制定2022年度会议计划,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对内容相近和时间接近会议,尽量安排合并召开、套开或压茬召开。省监狱管理局会议数量较2019年下降45.8%,省戒毒管理局通过局长办公会对2022年度财政支付会议计划进行严格审核,警院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四是优化会议形式。提倡小范围座谈、会商协调、现场办公等形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精准确定参会范围,不随意扩大参会规模。除全系统重大会议外,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电视视频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加强对“两局一院”召开会议情况督导,要求“两局一院”每月前3个工作日报送上月会议召开情况。

(26)关于“存在工作弄虚作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查纠整改。对相关单位弄虚作假事件和系统内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督导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该问题进行认真检视、深刻反思、全面剖析。要求责任单位迅速查清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责。二是抓好“一案一警示”工作。部署全省监狱系统开展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案促防工作,要求各监狱深刻汲取监狱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举一反三。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意见》,对常态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进行细化部署。建立每半年开展一次基层对机关处室作风测评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四是严把新闻宣传关口。强化全系统新闻(门户网、公众号、抖音号等)采编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审核对外宣传内容,印发《关于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规定的提示函》,坚决杜绝各类“摆拍式”“作秀式”虚假新闻和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2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四川省司法厅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制定纠治“四风”专项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省监狱管理局围绕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微腐败”重点内容,开展罪犯亲属转账款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省戒毒管理局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清理工作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过抓实学习教育、明确纪律规矩、做严监督检查等方式,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厅党委统一部署,对“四风”问题线索较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将“四风”新表现纳入巡察重要内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联动纪检、巡察、审计、督察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治“四风”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严肃问责,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三是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厅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为基层群众、一线干警办实事解难事,为困难职工送温暖。2月7日厅主要领导带领厅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厅机关干部职工。3月9日厅主要领导带队到部分监所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综合督导。对照厅党委要求,“两局一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落实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效。

10.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不够。

(28)关于“厅机关和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对教育整顿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自查问题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应用“初心大讲堂+六个小课堂+自强学习平台”学习载体,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自觉性、坚定性。对“零填报”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高部门负责人思想认识,带头查摆问题。扎实开展第二轮、第三轮谈心谈话和自查填报,第三轮着重对存在问题、涉及线索的重点人员开展谈话,针对性引导其如实填报,切实增强自查填报的紧迫感。二是强化政策宣讲。制发《“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把握操作工作指引》,分层分级开展宽严政策、“三个规定”宣讲和案例解读;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强化部门负责人初审把关,对填报情况进行逐人查核,确保再检视再剖析,真正做到见人见事、真查真改。

(29)关于“教育整顿时紧时松、前紧后松、查纠整改压力传导不够,影响了教育整顿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工作机制。坚持“一天一金句、一天一例会、一天一小时集体学习、一天一测试、一天一通报、一周一安排、一周一篇心得体会、一周一讨论、一周一次中心组学习、一周一研判”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整顿高效推进。二是深化工作举措。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统筹工作推进。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干警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落实线索会商、移送、督办等工作机制,建立线索台账清零制度,查实一个、查办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及时查核、案件及时办理,形成强力震慑。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厅定点联系指导与交叉督导同步推进机制作用,对厅机关各部门、“两局一院”开展现场督导抓细抓实教育整顿工作。

(30)关于“‘减假暂’案件存在一定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联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市(州)有序推进第二阶段本地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摸底,形成台账。督促省监狱管理局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按照“档案管理不规范、证据保全有漏洞、执法水平有欠缺、执法联动有盲区、政策理解有偏差”五个类别分类整改,相关问题在教育整顿期间已逐一完成整改。针对案件排查中存在的九类疑难问题向省委政法委报送专报,制定《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减假暂’案件存在问题较多”的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严抓落实。3月8日,司法厅印发《2022年度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采取监狱全面自查、片区交叉检查、厅局联合抽查的方式,每年对监狱系统办理的“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配合省委政法委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分类问责制度,将排查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对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劣质案件的责任人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二是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把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作为省监狱管理局重大课题,推动建立刑罚执行变更证据标准统一,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从注重“要件审查”“书面审查”向注重“实质审查”转变。根据30年“减假暂”案件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瑕疵,细化“减假暂”案件证据审查规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的落地落实做好对接工作。编制《监区干警执法实务指南(刑罚执行)》,指导干警从严从实开展基础业务工作,确保“减假暂”案件办理证据材料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三是建立专业化办案队伍。推动刑罚执行专业人才建设,调配有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刑罚执行办案队伍。推进“减假暂”办案中心建设,建立《办案中心运行标准》,严格落实《“减假暂”四查五审六监督标准》,目前已建成“减假暂”办案中心22个。统一刑罚执行变更标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罪犯刑罚执行变更的释法答疑。完善“减假暂”办案标准,制定相关程序和执行标准,梳理完善办案责任清单和风险点。强化“四查五审六监督”办案标准的落地落实,用好刑罚执行规范和操作手册,通过各方面参与、全方位监督,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四是建立干警执法责任清单。优化《“减假暂”案件办案中心运行标准》,全面推动“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明确“减假暂”案件办理风险点位,明确案件办理执行主体、法定职责、执法权限和责任追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强化办案干警权力管控,拟定“减假暂”案件办理责任清单,罗列出18类执行主体在每个办案环节的法定职责、风险点位、风险等级。五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纪检信箱线索收集作用,广泛收集“减假暂”案件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深化狱务公开和执法监督员常态化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内部监督规范化、常态化。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派驻+巡回”检察,切实加强监督惩处力度,对违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

(31)关于“带头攻坚克难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债权债务依法处置。坚持问题导向,专题研究债权债务处置工作,责成省戒毒管理局充分发挥债权债务处置工作指导小组职责,深入研究审议债权债务处置过程中的重大涉法事项,定期听取相关强戒所债权债务情况汇报,对债权最新案情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各强戒所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加快涉案财产的依法处置。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主动依法应对诉讼案件,做到一案一册管理,及时对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交流,依法推进债权债务处置,积极协调法院加强债权执行力度。加强疏导解释,筹措资金,偿付职工和判决执行部分债务。二是加快推进警院迁扩建。认真落实德阳市政府与司法厅签订支持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以“厅市共建”模式实施学院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完成选址地地质情况踏勘,初勘详勘孔位复核,项目概算土建、安装专业工程量核对,项目建筑面积核对、省财评中心概算评审等工作。组织专项督导组就警院迁扩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项目依法依规加速推进。三是抓实“治重化积”专项工作。3月4日,厅党委组织召开“治重化积”专项工作视频推进会,通报中央信联办交办案件化解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化解工作,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力度,压实化解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包案,积极运用政策、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全力推动有关案件化解。

(32)关于“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实查纠整改。针对问题深刻分析根源,切实举一反三,开展自纠自查。2月18日厅党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再次传达学习,并从加强制度学习、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程序三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到位。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会前准备、会议材料、议题汇报、会后落实、会议记录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建立审核机制。建立厅党委会议题会前审核机制,明确9项会前审核事项,特别是对干部议题的“回避制度、到会人数”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1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3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制度。2月25日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切实维护好全系统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良好用人氛围,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修订完善《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工作手册》,严格落实考察组长负责制,把“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意向性人选资格预审清单》,压紧压实经办人、审核人职责,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资格预审程序。二是规范审核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已批复同意司法厅党委《关于省级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转任有关工作的请示》,从转任范围定义、转任手续办理权限及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经办人员详细初审、分管副处长核实、处长审核三级把关机制,对转任手续审核不过关的干部不上会研究、不定岗定职。三是开展政策落实检查。结合厅党委巡察工作,2月9至11日开展第1批次对3个重点监所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度分析研判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执行政策不到位、执行程序走样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34)关于“对干部建设的系统谋划和动态调整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干部选任制度。制定实施《2021-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保持各项领导班子合理年龄结构。组织修订《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办法》《四川省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推动提升系统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办法》,2022年完成对全省省属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研判,近距离、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熟悉干部、考察干部,为厅党委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实施《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积极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干部跨条线、跨系统交流轮岗。

(35)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专业人才招录。把选调生和公开选调作为引进高端人才的优先渠道,在公务员招录中,将紧缺的核心专业作为招录重点,改善队伍专业化结构。2022年拟录用公务员900余名、招引博士3名。面向基层遴选和接收军转干部,选调9名、择优安置军转干部4名、公开遴选13名,力争实现核心专业人才占比年均增加1%以上。二是健全专业人才库。深入贯彻落实《四川司法行政人才建设规划(2020-2024年)》,建立18类2000余人的专业人才库,把系统内部专业人才资源盘活、用好。积极鼓励干部通过自学、函授、党校等途径,加强核心专业的学习,提升队伍专业化程度。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编撰“基层执法实务指南”,健全完善“传帮带”工作机制,分片区、分类别、分条线、分专业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干警队伍专业水准和履职能力。拟定2022年人才建设工作计划,加大人才的引进、教育、培养工作。

(36)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有序推进分类改革。围绕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厅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与省委编办沟通对接意见,扎实推进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四川国际经济与司法交流中心改革工作。进一步了解司法部和各省(市、区)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提出设置“四川省全面依法治省研究中心”及运行保障建议,并多方征求意见。二是着力优化机构设置。已修订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岗位人员,推动厅机关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2月28日,厅政治部到省委编办对接关于警院机构编制问题。督促警院拟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定”细化方案》草案,及时规范内设机构工作力量配备和人员管理。三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采取系统内“干部转任”方式积极化解强戒所超编问题,制定强戒所超编整改措施,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全面自查,准确掌握了解机构编制情况,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纪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系统各单位政法专项编制在核定限额内运行,不发生“三超两乱”问题。

13.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功夫不够。

(37)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对标自查。对省委巡视组抽查的相关部门《党支部工作手册》及其他党建工作再次进行调阅检查,共梳理排查相关问题和不足18个,厅机关党委书记对3个支部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制发《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对标自查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开展自查,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指导省戒毒管理局做好对局政治部、规划财务处、医疗康复处3个党支部的整改督促工作。组织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党委全覆盖开展党支部自查整改。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强化党支部工作纪实管理,坚持每月部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检查,不断规范完善支部工作台账记录,确保组织生活质量。督促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律政公证处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检查工作,并及时收集相关工作情况。三是加强考核考评。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38)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拟制《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系统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总结提炼形成“三大手册”,明确要对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制度作实操性规定,建立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的机制,确保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培训,始终将党务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编制《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参训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的通知》,强化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请示汇报工作,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现已完成到期具备换届条件的新华(绵阳)强戒所等8个党委换届工作,警院已完成换届前期调研等准备工作,拟于年内完成换届工作。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反馈问题中相关责任人取消党支部纪检委员职务,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教育。

(39)关于“党建组织体系未完全理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请示汇报。厅政治部分别于2月22日、3月14日2次到省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认真分析研究省委组织部提出的“按照2021年5月22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规定,戒毒系统党组织关系不应收归省管”的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中。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向全省省属戒毒单位发放了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并及时与属地司法局沟通组织关系调整事宜。全面了解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和四川省监狱单位党组织关系调整后的利弊情况,针对利弊情况进一步分析研判。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厅党委对省戒毒管理局进一步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省戒毒管理局对照要求制定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以打造1个党建工作示范所为突破口,引领全系统基层党委六个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筑牢党的基层组织。

(40)关于“行业党建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中小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以无党员律师事务所为重点,及时了解掌握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对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切实解决挂名指导、有名无实的问题。对尚未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基层党组织的进行分类指导,符合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必建,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联合组建,组织关系不能转入司法鉴定机构的,探索组建功能型党支部。目前已在德阳开展组建功能型党支部探索,在泸州、宜宾开展组建联合党支部探索,指导基因格、福森特等司法鉴定机构在驻地街道单独成立党支部。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成全省1842家律所党员情况摸底调研,重点向其倾斜党员发展指标,为律所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制定2022年党员发展方案,计划于年底前发展党员律师142名。按照全省青年党员律师发展规划(2020-2022年),推进2022年青年党员律师发展。三是持续强化行业党建。出台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完成“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指导,对“应建尽建”进行部署安排。选优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纳入2022年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制定省市两级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方案。目前已将律所党支部书记轮训纳入无讼云学院培训体系,并于3月至6月期间,通过省律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4期学习问答专栏,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水平,提高律师队伍党性修养。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党的组织建设。实行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月报制,建立司法鉴定协会班子成员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因地制宜开展“百家司法鉴定机构、千名党员鉴定人为民办实事活动”,推动“党员先锋岗”“党建示范点”“党员承诺制”创建,并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和司法鉴定“一专区、三平台”信息化建设。

(五)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4.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41)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推进整改。进一步完善厅党委固定审议事项清单,定期通过厅党委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原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反馈的4类13个方面问题,对照制定97项整改措施。对整改时限有明确要求的整改措施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已全部纳入本次整改方案,统筹进行整改。二是定期开展督办。建立省委领导点人点事巡视整改事项、巡视整改台账、需向其他单位请示汇报事项等督办台账,巡视反馈以来每10天对整改措施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定期进行通报。三是强化检查考评。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厅内绩效考评,对整改不力部门进行通报并实施绩效考评扣分。3月24日,司法厅督导组前往警院和相关监狱开展实地督导督查。

15.落实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42)关于“落实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四川省司法厅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及支出,每年对厅机关公务接待人次、标准及支出情况进行公示。按照厅党委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制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拟定《四川省监狱管理局预算一体化岗位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省戒毒管理局制定完善《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等8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报销、监督等各项内容,明晰资金决策流程和管理责任,加强资金流转的全程指导、跟踪问效,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二是严密程序。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政策规定。对2018年以来会议费进行清理,每年对厅机关会议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加强会议方案事前经费审核,严格会议费支出范围及标准。规范会议费列支,严把审核关,加强支出明细、票据等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检查。对2018年以来公务接待费进行清理,严把厅机关职工食堂餐费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督促省监狱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接待费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并进行通报。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2021年监狱系统部门决算公开中,向社会对外公开监狱接待费支出情况。同时责成相关监狱立即完善公务车加油台账登记和驾驶员签字手续,严格落实公务车管理制度,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围绕预算管理、资金支付、内部控制、政府采购、往来资金、票据管理等13个方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督促省戒毒管理局开展了财经秩序整治工作,下发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省属所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并开展全面复查,重点查纠公务接待中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等问题。下达系统项目预算计划,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主体、分管、直接责任人,对省属所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财务专项检查。

16.落实经责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

(43)关于“落实经责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清理债权债务。部署省监狱管理局启动全省监狱企业第1次“三年全面清查”工作并开展督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工作方案》,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落实经责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债权债务清理)的整改方案》,下发《全省监狱企业债权债务统计表》,完成全省监狱企业债权债务基本情况摸排。印发《四川和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监狱企业债权债务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对7户监狱企业债权债务清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指导。督导省戒毒管理局加大力度清理全系统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在各戒毒所成立清理往来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要求,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整改责任领导,上报任务清单,并逐一对应清单上报清理工作完成情况。目前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往来账款已清理完毕,并按程序上缴财政。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职责人责任,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确保“审计-整改-规范-提高”效果。2018年至2022年经责审计共发现问题65个,现已整改完成63个,持续整改中2个,整改率96.92%,共制定完善制度59项,追责问责39人次。三是全力推进依法处置。督促省戒毒管理局对已经诉讼完毕的债权债务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省戒毒管理局召开戒毒系统债权债务处置指导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依法推进有序化解。督导相关涉案人员的案件审理,待诉讼结果下来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再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整改工作还需不断加力、持续深化。下一步,司法厅党委将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坚决彻底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交出一份巡视整改合格答卷。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在政治统领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抓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孙力军、傅政华等流毒影响。

(二)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在后续整改上下功夫。继续紧盯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度不缓,严格按照整改台账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加大重点整改问题攻坚,坚决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事项,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坚决整改到底;对需长期坚持事项,定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体量大、工作战线长、业务类型多,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厅党委将切实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加强青年干部教育管理和干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在长效长治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在严肃整改的基础上,聚焦政治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选人用人、监管执法、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扎紧织密管党治警制度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6750109;邮政信箱: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邮编:610015;电子邮箱:sftxszgb@163.com。

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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