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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对照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处。
联系方式:
1、信函寄至:四川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处 邮编:610015
2、传真:028-86604426
3、电子邮箱:453492604@qq.com
附件:《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对照表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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