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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2020年度绩效运行自行监控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30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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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整体概况

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4. 承担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省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州)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5. 负责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省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8.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9.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10.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省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11.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14.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四川省司法厅2020年重点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围绕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紧扣司法行政新职能和“1+4”总体工作布局,以法治四川建设为总揽,按照“一二三四五”的总体思路,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城乡基层治理,扬优势、补短板,强规范、提能力,促集成、铸特色,进一步明确思路、凝聚理念、瞄准靶向,最大限度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第一,充分发挥法制导向作用,保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第二,要充分发挥执法规范作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第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共同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法治氛围。第四,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确保监狱戒毒场所绝对安全。二是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司法行政担当作为第一,构筑“六道防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二,实施“四大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最后决战。第三,抓实“三个工程”,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第四,强化“四个治理”,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城乡基层治理。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在构建更加优化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第一,深化法治建设统揽,构建法治规划、法治实践、法治监督一体统筹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第二,深化行政立法机制建设,构建立项论证、草案审查、实施评估一体贯通的行政立法工作体系。第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执法监督、审核审查、复议应诉一体实施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第四,深化监管执法协同,构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一体推进的监管执法工作体系。第五,深化资源统筹调度,构建平台建设、服务供给、行业发展一体优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四是聚焦从严治党管警,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廉洁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过硬队伍第一,构建三支队伍分类管理体系。第二,全面加强队伍“四化”建设。第三,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五是紧盯“三年铸特色”,全力推出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亮点工作。第一,建立申报评估制度。第二,要实行项目化管理。第三,要集中宣传推广。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导全省普法工作,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包括法律七进和藏区彝区法制宣传活动、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数量5万件、完成2020年度法治调研、法治督查、立法、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外来企业投诉等业务职能,对构建社会和谐工作起到良好效果。

二、预算执行情况

司法厅部门整体1-8月预算执行率为43.72%,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与整体执行率一致。

三、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计划部门整体1─8月目标执行中。因信息化涉密项目尚未完成执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展时间为10月中下旬、送法进寺庙和12.4普法宣传活动等普法项目完成时间为12月末等因素,导致部门整体执行较慢,截止到目前还未实现年初目标。但部门各项项目均在稳定推进中,2020年12月31日前,预计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不够,预算项目经费测算不够细化,影响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造成执行中预算调整;二是由于实际工作开展与预算目标设定未达成一致,预算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造成项目绩效目标偏离;三是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及信息化项目由于采购程序、手续较多,进展较慢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年终结转结余较多;四是在经费开支实际过程中存在未按预算经济科目开支的现象。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

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二)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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