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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12345”模式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
发布日期:2016-05-20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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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省委政法委确定遂宁作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试点市。遂宁市委书记杨洪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主动抓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积累经验,打造亮点,为全省推开试点示范。”今年3月17日,全市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会议,试点工作全面推开。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探索,目前遂宁市已形成了“12345”工作模式。
  一是设立一个中心。由市司法局牵头,依托市律师协会,在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遂宁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开展接谈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开展释法明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工作,无偿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组建两个团队。一是律师服务团。遴选28名资深律师组建律师服务团,首批14件时间较长、案情复杂的 “钉子案”已交由律师团办理。二是听证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道德模范等12名社会各界人士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听证团,参与具体案件的听证活动。
  三是建立三项制度。先后出台了遂宁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律师服务团管理办法、信访听证实施办法等三项基本工作制度,对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工作补贴和奖励等予以明确。
  四是把握四项原则。一是“法律性”。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尊重政法机关依法裁决。二是“公益性”。律师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所有经费和补贴均纳入政府购买。三是“客观性”。律师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议,客观中立的出具律师意见书。四是“服务性”。尊重信访人的主体地位和主观意愿,不搞强制化解、强制代理。
  五是落实五项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德福常委任组长,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场地保障。中心现有办公面积58平方米,距离市委、市政府仅500米,方便信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三是人员保障。聘请懂法律、善做群众工作的退休干警,会同律师服务团律师每天坐班,使信访群众能随时获得服务。四是权利保障。切实保障服务团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发表意见权、人身安全权等五项权利。五是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费用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每个案件给予2000-11000不等的补贴。


 
责任编辑: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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