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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学术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4-20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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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厅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监管抓安全、围绕改革抓创新、围绕队伍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努力提升全系统政法干警综合素质,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

1.成立司法厅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明确产生司法厅学术委员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成员,组织召开厅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

2.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2017年全面建立学术委员会并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3.制定司法厅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司法厅党委领导下的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明确学术委员会性质宗旨和工作原则内容,明确学术委员会及委员职责。

4.完善学术委员会各项制度。制定学术委员会评审制度、会议制度等,确保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能依规运行,实现学术委员会的常态化管理。

5.建立学术委员会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学术委员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保证学术委员会科研的运作正规化、常态化。确保科研经费依法、依规的使用。

二、组织发布调研课题成果表彰与汇编工作

6.打造学术研究工作样板。邀请专家评审司法厅学术论文和调研成果并评定等级。

7.组织召开优秀课题成果表彰大会。颁发年度优秀课题成果荣誉证书,邀请获奖代表做经验交流发言,营造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

8.汇编出版课题成果文集,印发全系统进行学习交流,全面展示调研成果。

三、组织开展调研课题申报工作

9.确定调研课题工作方案。通过向各处室、各司法局、“两局一院”征集前沿问题和选题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确定课题指南。划分重大、重点、专项三类课题。

10.组织开展年度课题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制定课题申报具体工作方案,设置申报流程,提出具体申报要求。依托申报书的内容,邀请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11.制定课题考核评审标准。根据司法厅学术委员会会议精神,将理论调研和课题申报情况等事项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考核,并具体形成量化指标。

四、积极开展重点课题调研

1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学习省内外好经验好作法,为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好的方法措施、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

13.开展人民调解的调研工作。结合2017年课题指南,组织力量对省内司法服务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提炼总结。

五、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学术调研培训与研讨会

14.适时组织调研培训和学术沙龙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对全系统各单位从事研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座。

15.鼓励司法行政干警参与相关专业理论研讨、举办学术沙龙活动。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氛围。

16.组织一年一度的学术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到我省召开学术论坛会,提升全系统学术层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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