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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8 信息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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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好的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厅政治部。(联系人:谭文,联系电话:028-86615331,邮箱:sftcxzy@163.com)


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办发〔2017〕23号)、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7〕49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25号)精神,现就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在突出思想教育、落实基本制度、解决主要问题上下功夫,既突出“关键少数”,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又面向全体党员,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创新思路、强化举措。通过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上率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标杆在领导干部、示范在领导机关,要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带头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出示范。

(二)激发基层活力。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抓手,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内生动力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活力。

(三)突出问题导向。党员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认真查找分析、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四)强化分类指导。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同情况,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三支队伍的不同实际,确定学习重点,明确整改方向,体现工作要求上的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五)坚持常抓不懈。综合运用督导考核、典型带动和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深化党章党规学习。以党章为统领,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不断深化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的认识,深化对省委“三个不可低估”重大判断的认识,自觉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认真践行遵守新制度体系的高线和底线、自律和他律、软要求和硬约束,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

(二)学深悟透系列讲话。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深入学、针对问题学、付诸实践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真理认同和实践认同,筑牢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思想根基。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与省委治蜀兴川方略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坚持“学”“做”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四个合格”的具体要求,让党员知晓合格标准、明确行为底线,真正让“四个合格”入脑入心、化为实际行动。要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引导每名党员、干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按照合格党员标准,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解决突出问题的新变化新气象不断彰显学习教育新成效。

三、推进方式和主要举措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在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上持续用力,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一)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对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出安排,全年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到学率达100%,参学人员扩大至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研究确定主题,运用好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典型学习等传统形式;强化互联网思维,开展微信、OA系统等“微学习”,增强中心组学习的辐射作用;综合运用网络平台、学习讲坛、读书班、报告会等渠道,切实提高学习实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将“四个意识”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四个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坚持不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真正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针对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能力水平。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指导党支部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度要对“三会一课”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资源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要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明确主题,紧扣“两学一做”内容,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鼓励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讲党课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拧紧“总开关”的过程。

(四)建立完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度要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落实;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加以整改;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把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度要研究制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党员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五)推动学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实际,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积极为党分忧、为民尽责,增强责任担当,立足岗位作贡献、为民服务办实事、奋发有为促发展。司法行政机关,重点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双报到”“双联”“结对认亲”“走基层”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活动;监狱戒毒系统,重点促进党员带头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做到警容端庄、行为规范,并着力开展岗位提能、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法律服务行业及服务窗口,重点落实党员佩戴党徽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组织窗口党员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预约服务。要组织党员志愿者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扶危济困、扶孤助残、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多种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度要专门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部门要紧密配合,根据党委(党组)部署,每年度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推进。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领基层党建全面过硬、全面提高,每年度梳理分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加强薄弱环节、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要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强化督导检查。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要采取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基层调研、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在主流媒体和内网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要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加大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优秀领导干部和基层优秀党员的宣传力度,特别是结合学习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双先”典型,推出一批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学”的典型和“做”的楷模,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比学赶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在深处、做在实处、走在前列。

(四)强化学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与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治蜀兴川总体部署相结合,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结合,与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责任编辑:杜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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