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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强化”为抓手 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2021-12-22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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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双流区深化“四个强化”工作举措,有效化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一、强化领导带头示范。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大队法制员、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的复议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复议诉讼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法定出庭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坚持把规范执法作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高质量开展“强素质提能、树形象大练兵等活动练站姿、练队列、练作风,塑造良好执法形象;讲理论、做实操、严考核,提升依法执法水平。根据镇(街道)中队执法人员、专业中队业务骨干、新提拔中层干部三个类别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菜单,采取集中培训、视频讲座、以案学法、办案评比多种形式分阶段、分批次开展针对性“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三、强化法制审核把关。健全完善“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案审会党组会多级法制审核机制,将案件立案、结案等重要节点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实现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各重要环节的全面覆盖。组建驻队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从执法程序、案件证据等各环节为执法案件提供法律保障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四、强化纠纷实质化解。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指导当事人进行整改;重难点案件邀请驻队律师以第三方身份释法明理,为综合执法注入柔性元素。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对照法院对执法案件的审理思路,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不断改进执法工作。坚决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判决,加强当事人沟通交流,力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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