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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聚焦法治建设 探索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2-04-11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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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宜宾市司法所,感受下他们的特色亮点~~~

近年来,宜宾市司法局高站位谋篇布局,积极拓展司法所新职能,服务行政权力下沉乡镇(街道),助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司法所服务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试点工作,全力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

树立“风向标”

开辟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新路径

坚持目标导向,确立“路线图”。宜宾市确立司法所助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三步走”的工作目标,即2021年在11个司法所试点、2022年在全市33个中心镇司法所推进、2023—2025年在全市136个司法所全部推开,确保司法所助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借力三个保障,确保“全贯通”。发挥机制保障作用,强化指导。印发司法所助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文件——《司法所服务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发挥依法治市统筹保障作用,强化督导。推动将试点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作为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督促试点工作强力推进。发挥法治政府协调保障作用,确保实效。推动将试点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按季度将工作推进情况向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强化三个推动,抓好“落地关”。市司法局党委全力推动。市司法局专题研究,召开宜宾市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推进工作走深走实。县(区)司法局指导推动。宜宾市11个县(区)司法局均印发具体《实施方案》,主动下沉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衔接20余次。试点乡镇(街道)主体推动。乡镇(街道)政府作为建设基层法治政府的主体,在司法所协助下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办法,为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制度基础。

建立“助推器”

增添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新助力

梳理标准,确保严谨规范。制定《宜宾市司法所服务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南(第一版)》《宜宾市司法所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件汇编(第一版)》。梳理“两个清单”,明确职责。制定标准化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正面、负面两个清单,确保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规范“两个流程”,强化工作指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案件(参与法制审核)两个流程图,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效。

创新审核,提高工作质量。司法所主审。司法所在收到乡镇(街道)提交的合法性审查材料后,对照合法性审查正面、负面清单,按照合法性审查办理流程,规范化进行合法性审查。“外脑”助审。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主动邀约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同司法所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司法局提级协审。针对重大决策事项,司法所可向县(区)司法局提出协助审查申请,县(区)司法局收到申请书和协助审查事项相关材料后开展提级协审。

当好“多面手”

开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列席会议常态化。2021年4月以来,11个试点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30次,审查合同50件,对20项行政决策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当好业务行家里手,促进红头文件规范化。试点司法所对以乡镇(街道)名义印发的,涉及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公共利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促进文件“源头”审查,促进基层政府红头文件规范化。

当好“行政权力下沉”帮手,执法指导监督长效化。司法所服务行政权力下沉,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街道)落地生根,用法治引领乡镇(街道)稳定发展等各项工作。2021年4月以来,11个试点司法所参与执法指导监督20次,对行政执法法制审核40次。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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