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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川在全省部署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工作,从加强复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复调对接制度、完善复调对接机制、整合复调对接资源等方面,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
本次试点确定了6个市司法局和15个县(区)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在加强复调对接平台建设方面,因地制宜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着力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全联通。
在健全复调对接制度方面,针对行政机关不敢调、不愿调问题,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激励保护制度、加强复调对接考核等,着力提升调解积极性。
在完善复调对接机制方面,分类制定行政复议在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等环节与各类调解的对接范围、流程、标准,规范相关法律文书。
在整合复调对接资源方面,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司法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各方参与的调解专家库。
在推广宣传方面,针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开展调解,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典型案例。
试点工作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各试点单位将按照开展一次调研、搭建一个平台、完善一批机制、出台一批制度、推广一批案例、建设一支队伍的“六个一”思路,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探索出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自贡市司法局
攀枝花市司法局
泸州市司法局
绵阳市司法局
内江市司法局
县(区)级(15个)
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
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
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广元市青川县司法局
遂宁市大英县司法局
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
广安市邻水县司法局
达州市大竹县司法局
巴中市平昌县司法局
雅安市雨城区司法局
眉山市洪雅县司法局
资阳市安岳县司法局
阿坝州小金县司法局
凉山州德昌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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