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四川省司法厅
首页 > 领导信息 > 领导介绍 > 刘志诚 > 领导活动
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四部党内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5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分享到:

4月24日,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新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部党内法规(以下简称“一意见三条例”)。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任立新,厅立法一处处长张显锋围绕学习主题发言。


刘志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一意见三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政法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认真抓好“一意见三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要深刻领会“一意见三条例”的内涵要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好、领会好“一意见三条例”精神,确保真正学深悟透“一意见三条例”精神,善于运用“一意见三条例”指导推动实际工作。

二要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一意见三条例”的贯彻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引领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要增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三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选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要从严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坚决严肃处理。

司法厅党委中心组成员、厅级领导、厅政治部副主任、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杨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 - 四川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 微信
  • 微博
  • 抖音号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