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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诚: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定位 积极参与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
发布日期:2019-05-24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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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作辅导报告。他强调,当前政法领域改革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准发展定位、角色定位和职能定位,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同,更深入更系统更有机地融入政法工作体系。

一、把准改革定位,优化动能配置,全面打造“四力共驱”的司法行政聚合体

坚持一体导向,切实培育全系统“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的思想共识,提升同心同向的凝聚力。“难在统筹、险在监狱、重在服务、利在长远”是司法行政最典型、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必须把“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总准则。“一家人”就是要荣辱与共,“一条心”就是要同心同向,“一个目标”就是要全面争创全国一流。通过一体统筹,让“五根指头”既伸得开、又收得拢,确保各项业务有机协调、同频共振,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齐头并进。

坚持价值导向,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激发担当作为的内驱力。“忠诚”就是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准则,确保司法行政机关永远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民”就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立场,把人民满意度测评作为观察工作质量高低的“晴雨表”。“尚法”就是坚持把崇尚法治、厉行法治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追求,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上做表率。“担当”就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围绕践行“忠诚、为民、尚法、担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统筹开展模范政治机关、人民满意机关、法治示范机关、优质服务机关“四型机关”创建,用四川司法行政精神画出全系统的“最大同心圆”。

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实施四川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形成面向未来的创造力。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目标和长远的规划,才能把思想统一起来、士气激发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行动统一起来。在全面摸清司法行政省情的基础上,司法厅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用“一张蓝图”破解职责分散、条块分割、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难题,充分发挥内部整合、外部融合带来的乘数、倍数效应,形成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拳头效应”。

坚持品质导向,全面实施全省司法行政标准化、信息化战略,增强争创一流的牵引力。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法治需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抓手,围绕“硬件统一标识、管理统一制度、行为统一规范、形象统一风貌、考核统一指标”,组织编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品质。要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五年三步走”的引擎工程来抓,积极构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确保到2020年建成司法行政信息化3.0版,实现指挥快速精准化、执法管理联动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普惠化和政务管理高效透明化。

二、把准角色定位,加强工作协同,助力构建“三个结合”的政法事业共同体

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在参与立法、联动执法、协同司法、牵头普法中助推政法工作效能提升。在参与立法中,司法行政既提供法治经验,又承担行政立法具体任务,贯穿于法治全过程的丰富实践,能为立法活动提供生动鲜活的法治经验,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得民心、更能得到有效执行。在联动执法中,司法行政机关既有主导职能,又有协助职能,通过健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边界、完善执法程序、改革执法体制、严肃执法责任,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在协同司法中,司法行政既要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责,又要协同推进国家司法职权有效运行,通过指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牵头普法中,司法行政既要牵头抓总,更要协调政法部门通力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把每一次执法司法具体实践转化为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实践表明,在整个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都需要司法行政与政法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增强政法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坚持监督与制约相结合,在规范行政执法、接受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助推政法权力规范运行。在行政执法中,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同级政府对各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检查。在刑事执行中,司法行政要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和其它政法部门的工作监督。在司法活动中,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控、辩、审“等腰三角形”中的重要一边,律师在案件和庭审过程中的充分参与,能使控辩平等的制度设计得以实现。司法鉴定结论往往直接影响判决结果,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有助于打消当事人疑虑,提高裁判权威,以更有说服力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服务与保障相结合,在法律职业人才选拔、法律服务供给、法治工作统筹中助推政法事业基础夯实。新时期,司法行政肩负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双重职责,在政法机关中处于配合协同和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地位。在法治人才选拔中,司法行政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平台,通过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审核颁证,为专业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大量“人才储备”。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司法行政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热线、实体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老百姓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要仲裁、学法律变得方便快捷。在法治四川建设中,司法行政作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通过“统”“链”“督”,推动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四川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三、把准职能定位,勇担职责使命,深度融入“五维合一”的政法工作有机体

提高政治站位,深度融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法工作领导体系。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必须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司法行政的最高政治原则,始终把服从政法委归口管理作为司法行政的基本政治规矩,始终把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

发扬斗争精神,深度融入防范严密、打击有力的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坚持把法律作为重要武器,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的优势,筑牢群众防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推进共治共享,深度融入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司法行政兼备刚性管控、柔性服务和理性调和,是国家重要的柔性治理力量。在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实现矛盾不上交”,综合运用法治宣传、调解、仲裁、复议等手段,构建以法治宣传为先导、多元调解为基础、基层治理为支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公平正义,深度融入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要坚持主动与被动、内部与外部、个案与全面、惩处与救济相结合,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构筑牢固的“控辩审”等腰三角形,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全面规范刑事执行,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加快构建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坚决守住公平正义最后防线。要加强戒毒衔接协作,共同构筑戒毒“中转站”,共同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要促进“两法衔接”,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问题,形成打击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度融入普惠精准、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以“全业务、全时空”为目标,采取多种手段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举措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产品从“司法行政全业务”向“政法服务全领域”拓展,努力做到有需求就有供给、有空间就有平台、有网络就能获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责任编辑:杜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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