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四川省司法厅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要闻
司法厅召开传达学习贯彻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视频会
发布日期:2021-10-26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分享到:

1026日,司法厅召开视频会,传达学习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对近期工作作出部署。司法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标注了律师事业新的历史方位,明确了律师工作新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好这次大会的重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奋斗姿态,以更加创新务实的勤奋努力,切实把广大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广大律师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新局面的部署要求上来,奋力谱写四川律师事业发展新篇章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本次会议精神学深悟透,要传达到每一位司法行政干部,每一个律所和每一个律师,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国优秀律所和优秀律师事迹经验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工作活力。

会议强调,全省律师行业要聚焦会议部署,明确任务要求,理顺工作思路,找准努力方向。加强工作反馈,各地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主动上报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提炼工作,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好的做法,多出“四川经验、四川特色”树立系统思维,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业党建“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落实律师宣誓制度、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规范律所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省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司法厅行政审批处负责同志、律师处全体干部;省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市(州)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律师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钟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 - 四川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 微信
  • 微博
  • 抖音号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