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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区矫正三项地方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2-09-20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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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DB51/T2931-2022)《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规范》(DB51/T2932-2022)《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规范》(DB51/T2933-2022)三项地方标准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该三项标准由四川省司法厅与四川省标准研究院联合起草,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是我省继去年《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实施后,第二批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项标准分别有什么亮点值得关注呢?

《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该规范规定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服务管理、服务保障、服务考核等内容,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标准化依据,进一步保障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运行。

《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规范》:教育帮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和重中之重,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思想道德等教育,有助于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该规范规定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的目的和原则、基本要求、分段教育、分类教育、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公益活动和特别要求等内容,对全省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提出了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规范》:社区矫正法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设立了专章,并进行了特别规定。该规范切实贯彻社区矫正法对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的要求,规定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基本要求、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保密要求,对全省规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现实指意义,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刑事执行规范化、法治化和专门化,保障刑事执行功能更好地发挥;有利于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刑罚目的更好地得以实现。此次实施的三项标准从不同角度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指导,从不同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三项标准的实施是完善发展刑事执行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和时代要求,标志着我省社区矫正地方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为助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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