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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司法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专题部署城乡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着眼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谋划。全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发力点和结合点,坚决推动全会精神和《决定》安排部署的落地落实,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
——要全面深化县域法治建设,为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提供法治引擎。围绕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建设,持续加强全面依法治县“1+8”示范试点经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拓展优化县城发展空间,加强相关规划和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审核指导,确保出台制定重大政策合法合规;围绕提升县城功能品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融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加强对县域内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利用的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做强县城产业支撑,持续深化“枫桥式商会”创建,开展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攻坚等助企护企专项行动,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点对点”专项法律服务。
——要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等方面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定点帮扶,助力白玉县大力实施“八大战略”和“四件大事”,确保五年帮扶规划终端见效。
——要优化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全面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和“一村一法律顾问”,鼓励法治人才向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方和乡镇合理流动,鼓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健全民族地区县域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运用12348四川法网等新媒体提供在线调解、视频咨询等服务;激发农村土地要素活力,大力推广“标准合同书+法律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的“四书模式”,依法规范土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
——要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着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全面规范基层调解组织;着力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规范村规民约,推动形成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着力深化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着力强化兜底保障,加强涉农法律援助,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及省级各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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