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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码入企 · 优化营商环境
全省行政检查主体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除了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专项检查,观摩、考察等非检查类入企活动也需要“亮码”。
当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时,要登录“综合查一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上级优先牵头”等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四川推行“亮码入企”,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亮码入企”是指在涉企行政检查等环节,经行政执法主体申请、系统生成的用于向经营主体出示的二维码系统,具有检查登记、入企码生成、出示入企码、检查结果上传、企业扫码查询评价投诉、执法监督、“综合查一次”等功能。
“亮码入企”供全省19.5万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全省行政检查主体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除了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专项检查,观摩、考察等非检查类入企活动也需要“亮码”。当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时,要登录“综合查一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上级优先牵头”等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记者了解到,过去,多个监管部门重复检查让企业疲于应对,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碎片化”监管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让行政效率大打折扣。“亮码入企”能助力行政执法主体有效整合检查事项,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减少重复性和冗余性。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还可在该系统上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人员无码检查问题,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非执法人员以行政检查之名扰企等行为进行投诉,系统将按属地原则分领域直接推送给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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