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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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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近年来,全省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6万件,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川法律援助工作者用心用情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扬。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四川司法推出“法律援助锦旗背后的故事”。

“他又打我了!还闹到我打工的店里,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又被他搅黄了……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张梅(化名)来到成都市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这个常年被家暴阴影笼罩的女人,脸上还带着未消的淤青,眼里全是绝望。
2010年,张梅和刘安(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房屋拆迁的“意外之财”让刘安染上了毒瘾,并长期实施家暴。看着年幼的女儿,张梅一次次把轻生的念头压下去,委屈往肚子里咽。可退让换不来安宁,多次遭受家暴后,退无可退的张梅提出离婚,却被刘安拒绝。
万般无奈之下,张梅找到了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遭受家暴的受害人主张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并反复叮嘱律师,要保护好张梅的人身安全,守住“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办案底线。
援助律师详细梳理案件的难点:一是刘安刚结束强制戒毒,对离婚特别抵触,随时可能激化矛盾;二是女儿的抚养权有争议;三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只有拆迁安置房,没办产权证,无法直接处理。更棘手的是,张梅记不清被家暴时的报案时间,没有保留诊疗记录,也不知道刘安强制戒毒的具体情况,在证据收集方面遇到了难点。为了加快案件推进,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检察院支持起诉,很快调取到了家暴报警记录、就诊病历和刘安强制隔离戒毒等相关材料。援助律师一边试着跟刘安沟通,争取调解,一边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办案过程中,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了解到一件揪心的事:刘安一直没给女儿交教育相关费用,张梅失业后没有了收入来源。“不能让孩子受委屈!”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梅母女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又同检察院一道,协调学校减免了孩子的有关费用。
随着证据越来越完善,刘安逐渐意识到对妻子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援助律师抓住时机,多次与刘安谈话。“你真愿意让女儿在争吵和恐惧里长大?”这句话戳中了刘安心里,他的态度开始松动。经过多次协调,刘安同意协议离婚,女儿由张梅抚养。
从孤立无援到部门联动,从恐惧绝望到重获新生,这场离婚拉锯战,终于以平和的方式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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