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四川省司法厅
首页 >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 司改动态
我厅召开司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4-25 信息来源: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分享到:

9月30日上午,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厅深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明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明国强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方案和办法的制定,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更加细致地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方案和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序有力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二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王东明书记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了《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改革方案和文件,要求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时按程序进一步征求意见和报审。

会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四川基本要求。一要创新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与四川省公务员培训平台的有效衔接,采取多种形式有力推进我省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二要进一步梳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步骤和要求,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推进和保障机制。三要处理好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及时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会议强调,全力做好我省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省委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与此配套制定的《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指导性、操作性要进一步强化。一要注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要重视基层检察院、基层司法局的意见建议,使之成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指南。二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同检察院、编办、财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协力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相关工作,把机构、人员和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做好长远谋划。按照人民监督员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要求,有序推进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尽快履职尽责。

厅司改领导小组成员刘朝宽、姚正奇、王强、刘志诚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 - 四川省司法厅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 微信
  • 微博
  • 抖音号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