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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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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自公告之日起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样式:外套为黑色皮质插卡式,封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样;内芯为PVC卡,内芯正面印有持证人员照片,并载明持证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证号,印有证件二维码、“行政执法”字样水印;背面印有“四川省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字样。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期间,原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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