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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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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司法厅拟对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大额开支和重大经济事项开展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以购买社会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讲诚信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大额开支和重大经济事项审计。
实施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业绩;
(五)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25日18时前凭单位法人委托书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本次比选报价采取参照(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进行折扣率报价的方式。
(二)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2.单位法人委托书;
3.近2年类似业绩(附委托业务合同复印件);
4.单位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及资格证明;
5.承诺及报价书(按附件2提供格式填报);
6.其它证明资料。
(三)报价文件应统一用A4纸,加盖公章,一式2份,密封。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11:30。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司法厅党廉办530室(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式
组建评选小组,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实际响应报价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实力等对参选单位进行评分,并依据评分结果计算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照评分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作为拟中选单位。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55217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四川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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