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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监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2〕8号)《关于评选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2〕9号)要求,司法厅高度重视,指导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严格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有推荐对象均征求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分别经所在单位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集体研究后上报,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经司法厅2022年第12次党委会研究,拟推荐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等4个集体、唐瑞勇等63名个人为“全国监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推荐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疗中心、鲜强等11名个人为“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现将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情况反映,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司法厅书面、电话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13568933367。
四川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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